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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独生子在结婚前夕因债务纠纷被人杀害,法庭审理中,面对与儿子同龄的被告人,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的被害人母亲竟然为被告人求情,请求法院从轻处罚,这是发生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感人一幕。7月14日,此案终于有了结果,北京一中院综合考虑了案件的具体情况,特别是被害人家属对被告人的谅解与宽容,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宋晓明有期徒刑十二年。 今年22岁的宋晓明是河北省武安县人,2008年1月8日,宋晓明因向同乡马刚索要打工的300多元工资而与马刚发生纠纷,持刀将年仅26岁的马刚扎死,后宋晓明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在别人拨打110报警后没有离开案发现场,公安人员到达后将宋晓明抓获。 6月26日,北京一中院曾开庭审理宋晓明故意伤害一案,在审理此案的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时,出庭参加诉讼的被害人马刚的母亲梁女士一席话,让在场的所有人为之动容,梁女士一边哭一边说:看到这个孩子(指被告人宋晓明)就象看到了我儿子,我儿子不在了,就是杀了他,我儿子也活不了,不如我行个好替他求个情,请法院轻判他。听到失去独生子的母亲说出一席话,法官、检察官、辩护律师无不深受感动,坐在被告席上的宋晓明更是泣不成声。担任审判长的一中院贾连春法官在案件审理结束时说道:在自己亲生儿子被杀害的情况下能如此宽容,还在为被告人求情,令人感动,真是一位令人尊敬的好母亲!宋晓明作最后陈述时,深深为自己一时的冲动所后悔,他请求被害人家人的原谅,表示如果能回到社会要作被害人马刚父母的儿子,为他们尽孝。庭审结束宋晓明被带出法庭时,他跪倒在地,给马刚母亲磕头,再次请求马刚的母亲的原谅。 7月14日上午,被害人马刚的父母亲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出庭参加诉讼,宋晓明的母亲也从老家赶来旁听。由于案件被害人母亲超出常人的宽容,此案的结果倍受社会各界的关注。上午9:30,法官开始宣判。 判决书中这样写道:被告人宋晓明因债务纠纷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宋晓明案发后要求他人报警,并在得知他人报警后在现场等候,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且被害人在案件起因上有一定责任,故可依法对宋晓明予以从轻处罚。对于辩护人提出的宋晓明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希望对其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经查属实,法院予以采纳。 判决书特别提到:对于被害人马刚之母粱女士在法庭审理中不念丧子之痛,且在未获任何利益补偿的情况下,请求对被告人宋晓明从轻处罚的义举应予褒扬,其意见亦系法院裁量决定刑罚时应考虑的酌定量刑情节。故为弘扬高尚道德情操,促进社会和谐,法院对被害人之母的行为予以肯定,对其意见予以采纳,并据此对被告人宋晓明酌予从轻处罚。 据了解,年仅26岁的马刚是父母的独生子,准备今年春节结婚。家里为他准备了新房,结婚用的各种物品也已筹备齐全。令马刚父母没想到是,盼儿子回家作新郎的他们,却得到了儿子被杀害的噩耗。他们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马刚的妈妈整天以泪洗面,看到自己辛辛苦苦为儿子结婚准备的东西就难受,她不相信儿子就这样离开他们了。在其他亲属都提出要杀人凶手偿命时,马刚的母亲却提出了与他们不同意见:我的孩子没了,就别让别人再失去孩子了,咱们替他求求情,让法院轻判他吧。 7月11日,记者在一中院对宋晓明进行了采访。看着眼前这位白净矮小的年轻人,让人无法相信他就是杀害身高体壮的马刚的被告人。对于被害人母亲求情的举动,宋晓明告诉记者,当时在法庭上他没想到被害人母亲会替他求情。他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他说,被公安机关拘留后,在看守所里他一直在想一些问题,他感到后悔和自责。当问到他的家庭,宋晓明好象不太想说,从他断断续续的话语中记者得知,他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原因是妈妈受不了父亲的打骂。父母离婚后,他和弟弟先是跟母亲嫁到继父家,后来又被送回生父家一起跟爸爸生活,脾气暴躁的父亲经常打他。在宋晓明上初二的时候,因为经济等方面的原因他辍学了,先在邯郸打工,2006年他到了北京,经人介绍认识了马刚,在马刚的介绍下他从事发放小广告、保安等工作,工资都是从马刚那领取。今年1月,快过春节了,宋晓明想领到工资给家里买点东西就回家过年,可欠了560元工资的马刚几次都以各种借口说没钱,工资等等再说。就这样在宋晓明再一次找到马刚要钱时,发生了血案,马刚被宋晓明杀害。 被害人母亲的宽容深深震撼了宋晓明,他说,如果法院给他机会他要为被害人的母亲养老送终,好好报答他们。当记者告诉他,养老送终不只是一句简单的承诺,要付出很多的,老人年老体弱多病要照顾是件不容易的事,你有心理准备吗? 宋晓明回答说:“我一定会做到的,不然对不起自己的良心。”宋晓明眼里含着泪水说,被害人母亲为他求情的举动,让他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如果他能得到这样的母爱的十分之一也不会去杀人了。 记者在采访宋晓明时从法官处得知,7月11日早上,宋晓明的母亲从邯郸老家来到了法院。为了对宋晓明的身世有更多的了解,记者在一中院当事人休息厅采访了刚刚见过法官的宋母。从她的哭诉中记者得知,昨天下午她从老家乘车到了北京,在一位好心人的帮助下,凌晨三点就到一中院,因为没带足够的钱,她就在法院附近的一处草地上盖着自己带来的床单将就了一晚上,一大早就到了法院打听宋晓明的情况。据她讲,她是从江苏嫁到了河北邯郸的,因为开始对丈夫不了解,结婚后经常被打骂,宋晓明三岁时,她怀着宋晓明的弟弟,曾想到去卧轨自杀,但是为了年幼的孩子她没有最后下决心,只好离开了宋晓明的父亲,离婚后带着宋晓明兄弟嫁到了外地。但是因为改嫁后的生活非常贫困,在宋晓明十岁的时候他和弟弟一起被送给了亲生父亲,就这样,宋晓明和弟弟对母亲产生了怨恨,后来妈妈去看他们时,年幼的宋晓明不想见她。听到宋晓明出事后,想到儿子,宋晓明的母亲坐卧不安,通过村里在北京和宋晓明一起打工的人了解到情况后就来到北京。她告诉记者:晓明杀了人家独生子,我们欠人家的一辈子也还不完,如果孩子能出来,就去给人家当儿子。采访中,宋晓明母亲一直在哭,她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们欠人家的,孩子一定要为人家养老送终。 在与宋晓明母亲谈话后,记者再次在暂看室里见到宋晓明,当告诉他母亲来看他时,他表现得很惊讶,为了让他相信,记者给他看了刚才采访他母亲时的照片,宋晓明只看了一眼就转过头去,泪流满面,此时好象对妈妈的恨都不在了,他问记者:“我妈还在法院吗?”当知道还在时,他请记者告诉妈妈,要注意身体,不要为他担心。 法官宣读完判决书后,没有宣布马上休庭,而是宣读了“判后寄语”。法官在“判后寄语”中对被害人马刚母亲的宽容之举给予了高度评价:本案被害人之母粱女士,身为一名普通的农家妇女,二十余载含辛茹苦将被害人养大成人。就在其子马刚婚期在即,母亲正在为儿子筹备婚礼之时,爱子却突遭厄运,命赴黄泉。作为母亲,痛失爱子,白发人送黑发人,肝肠寸断,痛彻心腹,亦可谓人生之大不幸。对于粱女士而言,不仅承受着莫大的丧子之痛,而且也一时间陷入了因丧失主要经济来源导致的生活困顿。而这一切,均系被告人宋晓明一手造成。身临法庭,当被害人之母粱女士面对被告人宋晓明时,却强忍悲痛含泪向法官为其求情,恳请法官从轻处罚宋晓明。“人死不能复生,宋晓明还年轻,希望法官对他从轻处罚,让他有机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当这位淳朴的农家妇女第一次面对夺子之凶,发自内心地向法官说出这番话时,在场的所有诉讼参与人无不深受感动,为之动容。作为法官,在对这位柔弱的普通女性所遭遇的人生之大不幸深表同情的同时,更使我们这些法律职业人对其以德报怨、深明大义之举而心生崇敬。粱女士虽然只是一名普通的农家妇女,却向世人昭示了她的淳朴与善良、坚韧与刚毅、宽厚与博爱,也让我们亲身感受了其崇高、博大的人格情操和胸襟境界。 法官相信,粱女士的义举和在其身上闪现出的人性光辉、迸发出的人格力量,不仅会使我们感同身受,也必将会使更多的社会公众深有感触;法官乐见,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厚德扬善、宽容大义渐成风尚,“锱铢必较,睚眦必报”为人不耻,唯其如此,中华之美德方能传承,社会之和谐方可实现。 法官宣读完判后寄语后,此案的检察官、辩护律师都发表了对此案的看法,他们着重对被告人宋晓明提出了希望,希望他能珍惜因被害人母亲求情而对他作出的从轻判决的机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报答被害人父母。马刚的母亲流着眼泪说道:我的孩子死了,我不能让这么年轻的人再去死。开始家里人都不同意我这样做,但我很坚决,我失去了儿子,我不能让这个孩子的父母再失去孩子。当法官问被告人宋晓明还有什么要说时,宋晓明泪流满面,很久说不出话来,突然跪倒在,对被害人的母亲叫了一声“妈妈”。在被告人宋晓明被带进法庭时就昏厥过去的宋母在清醒后,拿出自己身上所有的钱走到被害人母亲面前,跪倒在地,请求她的原谅,并把钱送给马刚的父母。休庭后,当马刚的母亲要离开法院时,宋晓明母亲再次跪倒在她面前,她哭着说:“谢谢你救了我儿子一命,你就当他是你自己的孩子吧。” 宋晓明在他的悔过书中写道:我错了,我真的错了,破碎的家庭造就了我的自私,我的冷默,我不相信亲情,我不相信任何人,可是我们的法官,还有那位伟大的母亲,让我真正地懂了什么叫“爱”。我愿接受法律的一切制裁,我认罪伏法。如果法律这次能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好好改造,重新改造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争取能够早日回归社会,回报社会,同时,我真心对那位母亲说:“妈妈,对不起,我错了。如果法律可以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家给您尽孝道,是我让您失去了儿子,我一定用我的余生去为您尽一个儿子的孝道,妈妈,我错了,请充许我再一次这样称呼您。”宋晓明最后写道:“妈妈,在我今后的人生路上,将以您为榜样,用宽厚的胸怀对待社会,对待周围的每一个人。” 担任此案审判长的一中院贾连春法官告诉记者:他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二十多年来第一次遇到象马刚母亲这样的被害人家属。自己的亲人被杀害,作为家属对杀人凶手充满仇恨,要求严惩凶手,这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但能够对杀害亲人的凶手如此宽容,实在令人敬佩,作为人民法院对于这样的态度应当给予褒扬。在刑事案件宣判后采取判后附语的形式对案件进行评说,对被告人提出忠告,这也是在刑事案件审判中所不多见的,之所以这样做,就是为了通过案件审理,为我们的社会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 宣判结束后,一中院办公室的领导把法官们自发捐献的5000元钱送到被害人马刚的母亲粱女士手中,表达对这位宽容善良的母亲的敬意。宋晓明的辩护律师所在的两高律师事务所也向被害人马刚的父母送上了律师们的捐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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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独生子在结婚前夕因债务纠纷被人杀害,法庭审理中,面对与儿子同龄的被告人,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的被害人母亲竟然为被告人求情,请求法院从轻处罚,这是发生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感人一幕。7月14日,此案终于有了结果,北京一中院综合考虑了案件的具体情况,特别是被害人家属对被告人的谅解与宽容,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宋晓明有期徒刑十二年。
今年22岁的宋晓明是河北省武安县人,2008年1月8日,宋晓明因向同乡马刚索要打工的300多元工资而与马刚发生纠纷,持刀将年仅26岁的马刚扎死,后宋晓明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在别人拨打110报警后没有离开案发现场,公安人员到达后将宋晓明抓获。
6月26日,北京一中院曾开庭审理宋晓明故意伤害一案,在审理此案的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时,出庭参加诉讼的被害人马刚的母亲梁女士一席话,让在场的所有人为之动容,梁女士一边哭一边说:看到这个孩子(指被告人宋晓明)就象看到了我儿子,我儿子不在了,就是杀了他,我儿子也活不了,不如我行个好替他求个情,请法院轻判他。听到失去独生子的母亲说出一席话,法官、检察官、辩护律师无不深受感动,坐在被告席上的宋晓明更是泣不成声。担任审判长的一中院贾连春法官在案件审理结束时说道:在自己亲生儿子被杀害的情况下能如此宽容,还在为被告人求情,令人感动,真是一位令人尊敬的好母亲!宋晓明作最后陈述时,深深为自己一时的冲动所后悔,他请求被害人家人的原谅,表示如果能回到社会要作被害人马刚父母的儿子,为他们尽孝。庭审结束宋晓明被带出法庭时,他跪倒在地,给马刚母亲磕头,再次请求马刚的母亲的原谅。
7月14日上午,被害人马刚的父母亲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出庭参加诉讼,宋晓明的母亲也从老家赶来旁听。由于案件被害人母亲超出常人的宽容,此案的结果倍受社会各界的关注。上午9:30,法官开始宣判。
判决书中这样写道:被告人宋晓明因债务纠纷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宋晓明案发后要求他人报警,并在得知他人报警后在现场等候,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且被害人在案件起因上有一定责任,故可依法对宋晓明予以从轻处罚。对于辩护人提出的宋晓明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希望对其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经查属实,法院予以采纳。
判决书特别提到:对于被害人马刚之母粱女士在法庭审理中不念丧子之痛,且在未获任何利益补偿的情况下,请求对被告人宋晓明从轻处罚的义举应予褒扬,其意见亦系法院裁量决定刑罚时应考虑的酌定量刑情节。故为弘扬高尚道德情操,促进社会和谐,法院对被害人之母的行为予以肯定,对其意见予以采纳,并据此对被告人宋晓明酌予从轻处罚。
据了解,年仅26岁的马刚是父母的独生子,准备今年春节结婚。家里为他准备了新房,结婚用的各种物品也已筹备齐全。令马刚父母没想到是,盼儿子回家作新郎的他们,却得到了儿子被杀害的噩耗。他们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马刚的妈妈整天以泪洗面,看到自己辛辛苦苦为儿子结婚准备的东西就难受,她不相信儿子就这样离开他们了。在其他亲属都提出要杀人凶手偿命时,马刚的母亲却提出了与他们不同意见:我的孩子没了,就别让别人再失去孩子了,咱们替他求求情,让法院轻判他吧。
7月11日,记者在一中院对宋晓明进行了采访。看着眼前这位白净矮小的年轻人,让人无法相信他就是杀害身高体壮的马刚的被告人。对于被害人母亲求情的举动,宋晓明告诉记者,当时在法庭上他没想到被害人母亲会替他求情。他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他说,被公安机关拘留后,在看守所里他一直在想一些问题,他感到后悔和自责。当问到他的家庭,宋晓明好象不太想说,从他断断续续的话语中记者得知,他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原因是妈妈受不了父亲的打骂。父母离婚后,他和弟弟先是跟母亲嫁到继父家,后来又被送回生父家一起跟爸爸生活,脾气暴躁的父亲经常打他。在宋晓明上初二的时候,因为经济等方面的原因他辍学了,先在邯郸打工,2006年他到了北京,经人介绍认识了马刚,在马刚的介绍下他从事发放小广告、保安等工作,工资都是从马刚那领取。今年1月,快过春节了,宋晓明想领到工资给家里买点东西就回家过年,可欠了560元工资的马刚几次都以各种借口说没钱,工资等等再说。就这样在宋晓明再一次找到马刚要钱时,发生了血案,马刚被宋晓明杀害。
被害人母亲的宽容深深震撼了宋晓明,他说,如果法院给他机会他要为被害人的母亲养老送终,好好报答他们。当记者告诉他,养老送终不只是一句简单的承诺,要付出很多的,老人年老体弱多病要照顾是件不容易的事,你有心理准备吗? 宋晓明回答说:“我一定会做到的,不然对不起自己的良心。”宋晓明眼里含着泪水说,被害人母亲为他求情的举动,让他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如果他能得到这样的母爱的十分之一也不会去杀人了。
记者在采访宋晓明时从法官处得知,7月11日早上,宋晓明的母亲从邯郸老家来到了法院。为了对宋晓明的身世有更多的了解,记者在一中院当事人休息厅采访了刚刚见过法官的宋母。从她的哭诉中记者得知,昨天下午她从老家乘车到了北京,在一位好心人的帮助下,凌晨三点就到一中院,因为没带足够的钱,她就在法院附近的一处草地上盖着自己带来的床单将就了一晚上,一大早就到了法院打听宋晓明的情况。据她讲,她是从江苏嫁到了河北邯郸的,因为开始对丈夫不了解,结婚后经常被打骂,宋晓明三岁时,她怀着宋晓明的弟弟,曾想到去卧轨自杀,但是为了年幼的孩子她没有最后下决心,只好离开了宋晓明的父亲,离婚后带着宋晓明兄弟嫁到了外地。但是因为改嫁后的生活非常贫困,在宋晓明十岁的时候他和弟弟一起被送给了亲生父亲,就这样,宋晓明和弟弟对母亲产生了怨恨,后来妈妈去看他们时,年幼的宋晓明不想见她。听到宋晓明出事后,想到儿子,宋晓明的母亲坐卧不安,通过村里在北京和宋晓明一起打工的人了解到情况后就来到北京。她告诉记者:晓明杀了人家独生子,我们欠人家的一辈子也还不完,如果孩子能出来,就去给人家当儿子。采访中,宋晓明母亲一直在哭,她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们欠人家的,孩子一定要为人家养老送终。
在与宋晓明母亲谈话后,记者再次在暂看室里见到宋晓明,当告诉他母亲来看他时,他表现得很惊讶,为了让他相信,记者给他看了刚才采访他母亲时的照片,宋晓明只看了一眼就转过头去,泪流满面,此时好象对妈妈的恨都不在了,他问记者:“我妈还在法院吗?”当知道还在时,他请记者告诉妈妈,要注意身体,不要为他担心。
法官宣读完判决书后,没有宣布马上休庭,而是宣读了“判后寄语”。法官在“判后寄语”中对被害人马刚母亲的宽容之举给予了高度评价:本案被害人之母粱女士,身为一名普通的农家妇女,二十余载含辛茹苦将被害人养大成人。就在其子马刚婚期在即,母亲正在为儿子筹备婚礼之时,爱子却突遭厄运,命赴黄泉。作为母亲,痛失爱子,白发人送黑发人,肝肠寸断,痛彻心腹,亦可谓人生之大不幸。对于粱女士而言,不仅承受着莫大的丧子之痛,而且也一时间陷入了因丧失主要经济来源导致的生活困顿。而这一切,均系被告人宋晓明一手造成。身临法庭,当被害人之母粱女士面对被告人宋晓明时,却强忍悲痛含泪向法官为其求情,恳请法官从轻处罚宋晓明。“人死不能复生,宋晓明还年轻,希望法官对他从轻处罚,让他有机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当这位淳朴的农家妇女第一次面对夺子之凶,发自内心地向法官说出这番话时,在场的所有诉讼参与人无不深受感动,为之动容。作为法官,在对这位柔弱的普通女性所遭遇的人生之大不幸深表同情的同时,更使我们这些法律职业人对其以德报怨、深明大义之举而心生崇敬。粱女士虽然只是一名普通的农家妇女,却向世人昭示了她的淳朴与善良、坚韧与刚毅、宽厚与博爱,也让我们亲身感受了其崇高、博大的人格情操和胸襟境界。
法官相信,粱女士的义举和在其身上闪现出的人性光辉、迸发出的人格力量,不仅会使我们感同身受,也必将会使更多的社会公众深有感触;法官乐见,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厚德扬善、宽容大义渐成风尚,“锱铢必较,睚眦必报”为人不耻,唯其如此,中华之美德方能传承,社会之和谐方可实现。
法官宣读完判后寄语后,此案的检察官、辩护律师都发表了对此案的看法,他们着重对被告人宋晓明提出了希望,希望他能珍惜因被害人母亲求情而对他作出的从轻判决的机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报答被害人父母。马刚的母亲流着眼泪说道:我的孩子死了,我不能让这么年轻的人再去死。开始家里人都不同意我这样做,但我很坚决,我失去了儿子,我不能让这个孩子的父母再失去孩子。当法官问被告人宋晓明还有什么要说时,宋晓明泪流满面,很久说不出话来,突然跪倒在,对被害人的母亲叫了一声“妈妈”。在被告人宋晓明被带进法庭时就昏厥过去的宋母在清醒后,拿出自己身上所有的钱走到被害人母亲面前,跪倒在地,请求她的原谅,并把钱送给马刚的父母。休庭后,当马刚的母亲要离开法院时,宋晓明母亲再次跪倒在她面前,她哭着说:“谢谢你救了我儿子一命,你就当他是你自己的孩子吧。”
宋晓明在他的悔过书中写道:我错了,我真的错了,破碎的家庭造就了我的自私,我的冷默,我不相信亲情,我不相信任何人,可是我们的法官,还有那位伟大的母亲,让我真正地懂了什么叫“爱”。我愿接受法律的一切制裁,我认罪伏法。如果法律这次能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好好改造,重新改造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争取能够早日回归社会,回报社会,同时,我真心对那位母亲说:“妈妈,对不起,我错了。如果法律可以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家给您尽孝道,是我让您失去了儿子,我一定用我的余生去为您尽一个儿子的孝道,妈妈,我错了,请充许我再一次这样称呼您。”宋晓明最后写道:“妈妈,在我今后的人生路上,将以您为榜样,用宽厚的胸怀对待社会,对待周围的每一个人。”
担任此案审判长的一中院贾连春法官告诉记者:他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二十多年来第一次遇到象马刚母亲这样的被害人家属。自己的亲人被杀害,作为家属对杀人凶手充满仇恨,要求严惩凶手,这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但能够对杀害亲人的凶手如此宽容,实在令人敬佩,作为人民法院对于这样的态度应当给予褒扬。在刑事案件宣判后采取判后附语的形式对案件进行评说,对被告人提出忠告,这也是在刑事案件审判中所不多见的,之所以这样做,就是为了通过案件审理,为我们的社会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
宣判结束后,一中院办公室的领导把法官们自发捐献的5000元钱送到被害人马刚的母亲粱女士手中,表达对这位宽容善良的母亲的敬意。宋晓明的辩护律师所在的两高律师事务所也向被害人马刚的父母送上了律师们的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