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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涛) 四人秘密共谋为他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身份证等从中谋利,日前,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犯罪案件。 被告人廖某与被告人金某系夫妻关系,为非法牟利,由二人接办假证的客户电话,安排廖龙、向胜、莫强等人将要办假证的资料接来交给廖勇,廖某制作好后又由他们交给客户。2008年7月初的一天,二人安排廖胜、向龙(另案处理)到涪陵联系做假证。廖胜、向龙到涪陵后,廖胜按金某提供的电话与崔某联系,谈好以200元的价格为崔霜制做一本假离婚证,向龙将崔某做假证的资料接来交给廖胜后,由廖胜联系客车将资料带到长寿交给廖某、金某,廖某、金某又将资料带到重庆找人制做好带回涪陵,向龙将假离婚证交与崔某,获赃款人民币200元。 2007年7月12日,被告人廖某与简某在涪陵按被告人金某提供的电话与秦霜联系,谈好以200元的价格为秦霜制做一张假身份证。秦霜将假证的资料交给廖某、简霜。廖某将资料带到重庆找人制做好假身份证后,带回涪陵准备交与秦霜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庭查明,被告人金某现正在哺乳期内。 此前,被告人廖胜曾因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2006年4月5日被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06年8月20日刑满释放;被告人简某曾因犯盗窃罪,于2005年11月21日被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2006年5月19日刑满释放。 查明案件事实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廖 勇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犯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被告人金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犯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廖胜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被告人简某犯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不等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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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涛) 四人秘密共谋为他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身份证等从中谋利,日前,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犯罪案件。
被告人廖某与被告人金某系夫妻关系,为非法牟利,由二人接办假证的客户电话,安排廖龙、向胜、莫强等人将要办假证的资料接来交给廖勇,廖某制作好后又由他们交给客户。2008年7月初的一天,二人安排廖胜、向龙(另案处理)到涪陵联系做假证。廖胜、向龙到涪陵后,廖胜按金某提供的电话与崔某联系,谈好以200元的价格为崔霜制做一本假离婚证,向龙将崔某做假证的资料接来交给廖胜后,由廖胜联系客车将资料带到长寿交给廖某、金某,廖某、金某又将资料带到重庆找人制做好带回涪陵,向龙将假离婚证交与崔某,获赃款人民币200元。
2007年7月12日,被告人廖某与简某在涪陵按被告人金某提供的电话与秦霜联系,谈好以200元的价格为秦霜制做一张假身份证。秦霜将假证的资料交给廖某、简霜。廖某将资料带到重庆找人制做好假身份证后,带回涪陵准备交与秦霜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庭查明,被告人金某现正在哺乳期内。
此前,被告人廖胜曾因犯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2006年4月5日被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06年8月20日刑满释放;被告人简某曾因犯盗窃罪,于2005年11月21日被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2006年5月19日刑满释放。
查明案件事实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廖 勇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犯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被告人金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犯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廖胜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被告人简某犯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不等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