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8:13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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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王斌 安金宝 佟玉坤) 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杨镇法庭审理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妄图通过文字游戏逃避还款的被告公司,最终遭到败诉。
  2000年4月,黄先生与北京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达成口头协议,由黄先生为该公司承建养猪舍七栋,承包工程款每栋1.2万元,总计8.4万元。双方约定工程开工时,农业公司应首付黄先生总工程款的70%即58800元,但农业公司却只给付了黄先生3万元,其余28800元一直未付。2002年4月7日,农业公司由其会计签名为黄先生出具了一张写有“还(hai)欠黄某工程款28800元”的证明,并盖有公司财务专用章。黄先生依此欠据将农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立即给付工程款28800元。
  然而在法庭上,被告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出此欠款已由当时经手会计偿还了,并为黄先生出具了还款证明“还(huan)欠黄某工程款288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为被告承建养猪舍工程,被告应按约定给付工程款。现被告承认原告主张的事实,法院予以确认。被告为原告出具的证明,应视为欠款证明,对原告的请求,应予支持,被告辩称此证明为还款证明,未提供相关证据证实,法院不予采信。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北京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给付原告黄先生工程款两万八千八百元,案件受理费一千一百六十二元,亦由被告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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