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7:43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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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张玮) 两个年已七旬的老兄弟,为了一点琐事大打出手,甚至动嘴咬人。日前,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70岁的孔大赔偿66岁的孔二医疗费、伤照费、鉴定费共计447.8元。
  家住北京平谷区夏各庄镇的孔大与孔二是年过花甲的嫡亲兄弟,孔大今年70岁,比孔二大四岁,两家住前后邻居(孔二在前,孔大在后)。前不久,孔二在征得孔大亲属的同意后,砌自家房后滴水时,遭到孔大的阻拦,哥哥认为弟弟的滴水侵犯了自己的宅基地,老兄弟俩为此发生了口角,随后互相揪扯,大动干戈。在争执中,孔大将孔二右手拇指咬伤,并且导致指甲脱落。经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分局法医鉴定所鉴定,孔二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但孔大说弟弟手指的伤是在推砖过程中,不小心被落下的砖砸伤的,而不是被他咬伤的。为此,孔二将哥哥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自己的医疗费等共计497.8元。
  平谷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和被告是亲属,而且又相邻而居,双方应和睦相处。原告征得被告其他亲属同意后,在自己的北房后砌滴水的行为并无不妥,孔大予以阻拦没有道理。为此,孔大对纠纷的发生及造成的损害后果,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孔大辩称弟弟的伤不是其造成,但未提供相应的证据,法院不予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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