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7:36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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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郭京霞) 月13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四个网络域名的知识产权纠纷案。该四个网络域名分别为:cncard.com.cn、cncard.net.cn,cncard.cn和cobuy.net.cn。
  1999年12月14日,域名www.cncard.com注册成功,注册人为朱子刚,该域名由北京云网网际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独占使用至今。2001年9月22日,云网公司注册了域名www.cobuy.net.cn。
  2003年12月,原告北京创意先科贸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称其分别于2002年10月4日、2002年10月11日和2003年1月16日成功注册cncard.com.cn、cncard.net.cn和cncard.cn 三个域名,并合法持有,正当使用至今。2003年11月7日,原告收到被告北京云网网际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投诉书,要求原告创意先公司将上述三个域名转移给云网公司。故创意先公司以云网公司侵犯计算机网络域名权为由,于2003年12月23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创意先公司对于cncard.com.cn、cncard.net.cn及cncard.cn的域名权利并判令云网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针对创意先公司的本诉,云网公司于2004年2月3日向北京一中院提起了反诉,称:云网公司是国内首家在线实时配送商品的电子商务公司,其所有的www.cncard.com网站是一个能够完全支持在线购买、实时结算、在线配送的电子商务站点。云网公司的CNCARD商标和cncard.com域名在业内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并具有最大的交易额和完善的网络安全支付和实时配送能力。创意先公司的上述三个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与云网公司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且创意先公司对该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权益,也无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对该域名的注册和使用具有恶意,故请求法院判令上述三域名由云网公司注册使用,判令创意先公司赔偿云网公司损失二十八万元及其为诉讼的合理支出两万元,并承担本诉和反诉的费用。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北京一中院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北京创意先科贸有限公司将域名cncard.com.cn、域名cncard.net.cn和域名cncard.cn转让给北京云网网际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云网网际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将域名cobuy.net.cn转让给北京创意先科贸有限公司;双方均不再追究对方有关域名的其他法律责任。至此,这起涉及四个域名的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案件顺利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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