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4:49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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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覃波)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专门非法出版政协、工商局等有关国家机关部门领导工作手册类书籍的非法经营案。被告人童益秋因构成非法经营罪被海淀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罚金人民币2万元。
  自2003年11月以来,被告人童益秋伙同刘洋(已判决)等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非法出版、发行、销售《最新工商局长工作手册》、《最新供电所所长工作手册》、《人大百科全书》、《政协百科全书》及《政协主席工作手册》等书籍2442套(每套3册,合计7326册)。2004年6月2日,刘洋等人被查获,公安机关当场起获《最新工商局长工作手册》、《最新供电所所长工作手册》、《人大百科全书》、《政协百科全书》及《政协主席工作手册》等27种书籍共6277套(每套3册,合计18 831册)。经鉴定上述书籍均系非法出版物。2008年8月22日,被告人童益秋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童益秋违反国家规定,伙同他人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发行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从案件庭审核实的证据显示,涉案的红叶文化工作室作为一个长期非法从事出版业务的组织,内部已形成稳固的人员分工和业务运营模式。被告人童益秋虽然没有直接实施具体的印刷、发行和销售行为,但从其在预审阶段所作的供述,以及同案犯刘洋的供述,证人的证言中可以看出,其不仅是该工作室的整体经营者和管理者,对工作室进行日常管理,而且参与了总体策划、书籍编辑和最终收款等实质性工作,对该工作室非法出版涉案书籍的事实与经过系明知的。其在明知自己没有获得任何经营手续和许可权限情况下,组织他人长期从事非法出版业务,其行为完全符合非法经营罪的犯罪构成,依法应以非法经营罪论处。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童益秋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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