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3:59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82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中国法院网讯(郭京霞) 德国游客John korfer在位于徐悲鸿纪念馆内的北京文之杰文化艺术服务中心花十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五幅中国画,其中包括徐悲鸿的花鸟画一幅,经鉴定才知其所购买的全部是赝品。一怒之下,John korfer将文之杰中心告上法庭。9月21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共计获得双倍返还购画款及交通费、住宿费、鉴定费等19万余元。
  原告John korfer,中文名约汉,德国国籍。经审理查明,2001年12月John korfer在徐悲鸿纪念馆以13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两幅画。文之杰中心的法定代表人王某某在给John korfer开具的收条上注明:清、乾隆,并加盖了徐悲鸿纪念馆的艺术章。2002年3月,John korfer在徐悲鸿纪念馆以十万元买走了五幅画,其中包括袁江的山水画、陈少梅的山水人物画、徐悲鸿的花鸟画等。王某某同样给John korfer开具了收条,标明了画家名称和价钱,注明了画家的生卒年代等,并加盖了“悲鸿纪念馆艺术画廊”章。John korfer回国,得知自己买了假画。
  2002年12月5日,John korfer带着其中的四幅画再次来到徐悲鸿纪念馆,要求退款。文之杰中心不给退,但答应换几幅其它的画。双方再次签订一份收条,注明John korfer取走陆俨少的山水两幅、齐白石的虾蟹一幅等三幅画,将已付款的四幅画一起带走,经鉴定,如上述三幅画与已付款的四幅画价值等同,则退回所换的四幅画,否则,三幅作品退回。
  John korfer将这三幅画拿到北京文博研究鉴定咨询中心,经鉴定这三幅画是假的。随后,John korfer与文之杰中心多次协商未果,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请求撤销与文之杰中心的买卖合同;判令文之杰中心双倍返还购画款人民币18万元,并支付因索赔而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共计人民币14394元;文之杰中心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文之杰中心反诉请求John korfer退还拿去鉴定的三幅画;John korfer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一中院认为,文之杰中心在为John korfer开具的收款凭证上未注明其出售的商品为仿制品,未履行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属于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消极的不作为的欺诈行为。故John korfer与文之杰中心的买卖合同关系应属无效。据此,一中院一审判决撤销John korfer与北京文之杰文化艺术服务中心的买卖合同,文之杰中心退还John korfer购画款人民币九万元,赔偿John korfer人民币九万元,赔偿John korfer因索赔而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公证费、鉴定费共计人民币一万二千六百一十二元。同时,法院判令John korfer退还从北京文之杰文化艺术服务中心取走仿制的陆俨少、齐白石等三幅画。
  宣判后,德国游客John korfer的代理律师高晓阳表示,中国法院切实维护了外国游客在中国的合法权益,他代表John korfer向中国法院表示感谢。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