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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加盟,后改牌——湖北省襄樊市襄城区一火锅食府因将招牌由“小天鹅”改为“大天鹅”,侵害了重庆小天鹅火锅饮食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天鹅公司)的权益。近日,襄樊市中级法院判决其摘除现用招牌,赔偿经济损失19万余元,并在报纸上刊登致歉声明。 2000年9月,小天鹅公司与襄樊市吕某签订了特许加盟协议,吕某缴纳特许加盟费等20万元,在当地开办起襄樊小天鹅火锅食府。小天鹅公司授权吕某使用其火锅品牌标识、专有经营秘诀、管理模式,以及文图等无形资产,并提供经营、技术等指导。 2003年6月,襄樊小天鹅食府被整体转给原食府工作人员蒙某。蒙某接手经营后,在仍保持店面招牌、文字、服务手册、各式单据、餐具原有风格的情况下,竟然把食府的名称改为“大天鹅”;同时,他在经营中,仍使用“小天鹅”总店及其连锁店广泛使用的美术作品复印件和广告语。今年2月,小天鹅公司发现蒙某经营食府的上述行为,认为其侵害了自己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有关美术作品独占使用许可权,便将“大天鹅”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大天鹅”的行为不仅淡化了“小天鹅”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对消费者构成误导,而且侵犯了小天鹅公司的商标权,有搭载小天鹅公司知名服务的主观意图,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目前,“大天鹅”已更换了新的店名招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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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加盟,后改牌——湖北省襄樊市襄城区一火锅食府因将招牌由“小天鹅”改为“大天鹅”,侵害了重庆小天鹅火锅饮食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天鹅公司)的权益。近日,襄樊市中级法院判决其摘除现用招牌,赔偿经济损失19万余元,并在报纸上刊登致歉声明。 2000年9月,小天鹅公司与襄樊市吕某签订了特许加盟协议,吕某缴纳特许加盟费等20万元,在当地开办起襄樊小天鹅火锅食府。小天鹅公司授权吕某使用其火锅品牌标识、专有经营秘诀、管理模式,以及文图等无形资产,并提供经营、技术等指导。 2003年6月,襄樊小天鹅食府被整体转给原食府工作人员蒙某。蒙某接手经营后,在仍保持店面招牌、文字、服务手册、各式单据、餐具原有风格的情况下,竟然把食府的名称改为“大天鹅”;同时,他在经营中,仍使用“小天鹅”总店及其连锁店广泛使用的美术作品复印件和广告语。今年2月,小天鹅公司发现蒙某经营食府的上述行为,认为其侵害了自己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有关美术作品独占使用许可权,便将“大天鹅”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大天鹅”的行为不仅淡化了“小天鹅”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对消费者构成误导,而且侵犯了小天鹅公司的商标权,有搭载小天鹅公司知名服务的主观意图,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目前,“大天鹅”已更换了新的店名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