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1:41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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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王海波 沈晓娟) 以摩托车厂业务科长的假身份,虚构帮公司产品做宣传有奖的事实,对数名退休教师进行诈骗的许某某,于近日被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
  2008年9月18日,被告人许某某持事先伪造的鄱阳县教育局介绍信,找到鄱阳县枧田街乡的退休教师黄某,以南京金城摩托车厂业务科长“许忠”的假身份,虚构南京金城摩托车厂已在鄱阳办分厂,将于国庆期间在鄱阳开展庆典活动,特邀退休教师为其厂做宣传,被邀人员将免费得到空调、摩托车、彩电、相机、冰箱中的任意两项做为奖品,但要求不能将此事宣扬出去。在骗取黄某的信任后,要求黄某交纳保密押金,待活动结束后押金如数退还。被告人许某某在收到黄某1500元的保密押金准备离开时,被赶到现场的黄某的儿子识破并扭送公安机关。
   2008年7月11日至9月16日,被告人许某某采用上述同样方法还骗取鄱阳县枧田街乡退休教师操某、朱某,鄱阳县莲山乡退休教师乔某、刘某、吴某,戈阳县曹溪镇退休教师余某、汪某的现金,共计人民币63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为产品宣传有奖的事实,以收取保密押金的方式,骗取退休教师的现金78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案发后,被告人许某某家属已退清全部赃款,且被告人在庭审中认罪较好,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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