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1:36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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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简永根) 雇工向雇主索要回家路费未果,持刀将雇主刺成重伤后逃离在外长达四年。2月11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故意伤害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潘建兵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
  经审理查明,2004年,被告人潘建兵在被害人潘某处采割松香油。后被告人潘建兵因中途想回家,多次向被害人潘某要200元路费未果。2004年11月21日晚,被告人潘建兵再次向被害人潘某索要路费不成,继而双方发生争执,被告人潘建兵顺手拿了一把割松香油的刀向被害人潘某的腹部和右小腿各捅一刀后逃离现场。经鉴定,被害人潘建兵某的伤势为重伤甲级。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潘建兵因索要路费未果,未采取正当的途径而是用刀故意伤害他人,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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