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1:00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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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李学兵) 家养的鸟死了,主人因为猜忌而与邻居发生冲突,结果被邻居两次咬伤。近日,上海杨浦区人民法院判决高先生赔偿宋女士858元。
  2003年9月29日,宋女士发现在走廊里养的鸟突然死了,她丈夫怀疑是邻居给害死的,就去询问邻居高先生。在询问过程中,双方发生了争执,高先生一口将宋女士咬伤。民警赶快到场后,高先生又冲上去将宋女士再次咬伤。两次嘴咬,造成了宋女士的左前臂和右手部皮肤软组织损伤,并花费医疗费425.7元。
  争执结束后,宋女士将邻居高先生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2000多元和精神损害费5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高先生在争执中将宋女士咬伤,应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而宋女士自己也参与争执,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法院判决邻居高先生赔偿宋女士医疗费、误工费和营养费858元,对精神损害赔偿则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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