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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李琼) 两家既是亲戚又是邻居,本应团结互助,和谐相处,但双方不顾邻里亲情,常为一些琐碎事情引发纠纷。为阻碍他人通行,故意在其回家必经之路上堆放砖头,继而引发争吵甚至殴打,最后致一人受轻伤一人入班房。近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终审审理了该案。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被告人肖远面与受害人王某两家素有矛盾。2008年7月26日上午,被告人肖远面夫妻外出做事推板车回家,途经受害人王某住处门口时,发现路面被王某家人故意堆放了砖块,不让其通行,双方遂发生口角。同日中午,受害人丈夫许某外出做事回家,途经肖远面住处门口时,肖远面及丈夫许成(化名)指责许某,声称以后也不让其通行,王某听见后,从家里出来加入争吵,后发展为双方互殴。在被告人肖远面住处门口,许成与许某互相撕打,受害人王某与被告人肖远面互相撕打,继而王、肖两人持棍互打,被告人肖远面持棍将受害人王某右手殴打致骨折。被害人王某经鉴定为轻伤甲级。 法院认为,被告人肖远面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害人王某在本案的起因及在与被告人的相互斗殴中存在相当过错,被告人肖远面认罪态度较好,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赔偿王某经济损失的70%,即5922.36元。 被告人肖远面不服,以自己是正当防卫为由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上诉人肖远面与被害人王某双方先用手撕打,后持棍殴打,双方均有侵害对方的故意,不存在防卫的性质。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民事部分处理合理,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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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李琼) 两家既是亲戚又是邻居,本应团结互助,和谐相处,但双方不顾邻里亲情,常为一些琐碎事情引发纠纷。为阻碍他人通行,故意在其回家必经之路上堆放砖头,继而引发争吵甚至殴打,最后致一人受轻伤一人入班房。近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终审审理了该案。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被告人肖远面与受害人王某两家素有矛盾。2008年7月26日上午,被告人肖远面夫妻外出做事推板车回家,途经受害人王某住处门口时,发现路面被王某家人故意堆放了砖块,不让其通行,双方遂发生口角。同日中午,受害人丈夫许某外出做事回家,途经肖远面住处门口时,肖远面及丈夫许成(化名)指责许某,声称以后也不让其通行,王某听见后,从家里出来加入争吵,后发展为双方互殴。在被告人肖远面住处门口,许成与许某互相撕打,受害人王某与被告人肖远面互相撕打,继而王、肖两人持棍互打,被告人肖远面持棍将受害人王某右手殴打致骨折。被害人王某经鉴定为轻伤甲级。
法院认为,被告人肖远面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害人王某在本案的起因及在与被告人的相互斗殴中存在相当过错,被告人肖远面认罪态度较好,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赔偿王某经济损失的70%,即5922.36元。
被告人肖远面不服,以自己是正当防卫为由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上诉人肖远面与被害人王某双方先用手撕打,后持棍殴打,双方均有侵害对方的故意,不存在防卫的性质。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民事部分处理合理,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