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09:43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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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汪次安  黄明) 3月5日,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团伙盗窃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乳源县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梁芳宇、汪咏、汪礼林、梁胜传、袁年秀1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千至1万元。
  家住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的梁芳宇、汪咏、汪礼林、梁胜传、袁年秀等人,自2008年3月起,每人每月出资1800元,以月租9000元向浙江省金华市某汽车陪驾咨询公司租用一辆北京现代小汽车,配备多幅不同地方的假牌照,人手一台对讲机,四处流窜盗窃作案。每到一作案地,即由一男一女装成情侣负责踩点和看风,一旦选好了地点,另2个人负责撬门入室盗窃,司机则在车上望风,一旦发现有人,即用对讲机通知同伙离开。
  2008年6月20日,梁芳宇等五人携带作案工具,驾车从深圳市窜至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环城西路工商局家属区。梁胜传和袁年秀选定作案地点C栋604号房后,用对讲机通知梁芳宇。梁芳宇和汪礼林便带着工具包上楼撬门,后与梁胜传三人入室盗得现金300元。期间汪咏留在车上望风,袁年秀则在楼梯道望风。
  随后,梁芳宇、汪礼林、梁胜传、袁年秀下到四楼,由袁年秀望风,梁芳宇、汪礼林、梁胜传又撬开403号的房门,刚进到屋内寻找钱财时接到楼下望风的汪咏有人上楼的通知,四人便逃离现场。403号房主存放在家的1.2万元现金幸免被盗。
  汪咏通知有人上楼的人正好是403号房主。该房主见其家门被撬当即报警,公安人员迅速出动,一举将未来得急逃离乳源的五名案犯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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