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07:35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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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艾庆平) 为骗取钱财,冉光明以介绍女友相亲为名,将一同在煤矿务工的熊某诱拐到自己的家乡,冉光明伙同弟弟冉光华将熊某杀死。父亲、妻弟协助兄弟俩逃亡。近日,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被告人冉光明、冉光华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一案。同案被告人冉茂然、王康因涉嫌犯窝藏罪一并受审。
  检方指控,2003年,被告人冉光明在河北省邢台一煤矿务工,认识了32岁的工友安徽人熊某。2004年8月,冉光明为了骗取熊某的钱财,以介绍女朋友为名,将熊某骗到重庆市彭水县润溪乡自己的老家。途中花费由熊承担。到了重庆市彭水县,冉光明对熊某谎称女方已经外出打工。熊某无果而终,只得独自怏怏而归。同年11月4日,熊某为相亲一事,再次来到重庆市彭水县润溪乡找到冉光明。冉光明见事情败露,遂产生劫财杀人的恶念。第二天,冉光明谎称女方同意见面,嘱咐熊某准备几千元钱作见面礼。
  时至下午,冉光明谎称女方同意晚上见面,遂与熊某一起到黄家坝一家储蓄所取款4000元。天黑不久,冉光明带着熊某赶至龙塘乡桃子村,与弟弟冉光华会合,并佯装互不相识。三人同行至一个叫“闹龙坳”处时,冉光明上前将熊某绊倒在地,并伙同冉光华一起将熊某勒死。后冉光明从熊某身上搜出现金4000元,海尔手机一部,并将其据为己有。十余天后,熊某的尸身被人发现并报警,后经法医鉴定,死者系机械性窒息死亡。
  冉光明得知公安机关调查此事后,颇为恐慌。随即将此事告知父亲冉茂然。冉茂然拿出现金1000元协助儿子逃跑。
  冉光明在外逃期间,冉光华的舅子王康在明知冉光明杀人事实情况下,还为二人提供现金700元,并用自己的户口和冉光明的照片为冉光明办理假身份证,帮助他逃避抓捕。2008年7月,潜逃在广东的两被告人被警方抓获。同年8月,冉茂然到公安机关供述自己窝藏事实,王康于8月8日被警方抓获。
  据悉,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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