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07:29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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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周玉国 韩彬) 6月3日,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利用手机发送黄色短信进行性骚扰而引发的名誉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令被告于金生停止侵害,在本村内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杨红梅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2005年春节期间,杨某从外省打工返家,在与邻居闲聊天时,无意将其手机号码说出,该号码被一觊觎杨某姿色的本村村民于金生窃记于心。当晚,于金生未敢直接接触,就用手机向杨某发送带“黄”信息,以诉衷肠。起初,杨某以为于金生是在开玩笑,也就未予理睬。次数多了,杨某感觉事情不妙。查询到为于金生所为时,杨某找到于金生,忠告他看在邻里关系的份上,放尊重些,不要招是搬非,以免伤了两家和气。于金生表面应允,私下却认为,杨某是在佯装正经,胆子越发比以前更大。
  接二连三地收到龌龊信息,使杨某无法忍受和面对,整日心烦意乱,茶饭不思,举止失常,精神恍惚。为不伤和气,避免丈夫猜疑,杨某不得不再次找于金生郑重交涉。殊料,于金生一反常态,表示只要目的达不到,照发不误。无奈,杨某一张诉状将于金生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于金生不断以发黄色短信的形式,毁损杨某的名誉,对其人格进行侮辱和贬损,违反了社会公德,侵害了杨某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权,且造成严重后果,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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