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07:27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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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李学兵) 大学毕业,毕业班的同学拍摄集体照本来是件值得欢喜的事情,可上海某大学在拍毕业照时却因为安排不周,使一个参加拍摄的同学从摄影所搭建的台阶上重重摔下,住院治疗8个多月。日前,经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调解,该学校赔偿小刘医疗费等各种费用2.7万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小刘在2000年考入上海某高校,2004年5月21日,学校组织毕业班集体留念拍照活动,作为毕业生的小刘积极参加。对此毕业留念拍照,学校也很重视,还联系了专门的摄影社。由于拍摄的学生较多,摄影社为方便拍照搭建了专用的台阶。可当小刘踏上貌似结实的台阶时,台阶却突然倒塌,小刘一下从台阶上摔下,导致右脚踝骨粉碎性骨折。毕业照没拍好,小刘就先住进了医院,直到今年的1月25日。治疗期间,学校为小刘支付了各种花费1万元左右,还专门派人上门进行慰问。但是小刘认为学校所付出的费用还远不能补偿她所遭到的损失,今年5月18日,小刘就将母校告到了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种费用4.2万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1.5万元。
  在法庭上,尽管学校对小刘的诉讼请求有不同意见,但经过法院认真调解,学校还是和小刘就赔偿费用达成了调解协议,学校于今年6月15日以前赔偿小刘医疗费等各种费用2.7万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6月8日,法院向小刘和学校分别发送了民事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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