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07:26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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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翔律师”详解撤诉败诉原委 就《精品》侵权案再次上诉
  虽然明天就要在纽约参赛,但目前刘翔的心却难免要为国内未了的事情分那么一点点心:刘翔的代理律师郑英华昨天上午正式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刘翔诉《精品》侵权案的第二场拉锯战也由此拉开帷幕。
  虽然刘翔师徒不在国内,但中国田协对于此事的重视却是显而易见,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不但召集了国内各大知名媒体,且到场记者人手一份厚达34页的案件相关详细资料。刘翔律师郑英华更是激动地表示,此番他们律师事务所为刘翔二审特别成立了一个三人律师团,对于此次上诉他们不仅信心很充足,且相关此案的证据也非常充足。
  提及上诉理由,郑律师表示,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原审判决据以驳回刘翔诉讼请求的三方面理由均不成立,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
法律不当,且审理程序严重违法,因此要继续上诉。而记者所见刘翔此番上诉的最新证据就是《精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业务范围没有注明“刊载新闻”,所以他们认为《精品》属非新闻出版机构,包括千期专刊的全部内容均不属新闻报道,足以驳倒法院一审判决的一大理由。
  5月18日,有消息说刘翔已撤诉,但两天之后法院宣判其败诉,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直到昨日,郑律师才道明原委,原来考虑到刘翔即将开始一系列的国际赛事,为给其营造良好的心理环境,他们那天确实到海淀法院要求撤诉,不想却被对方拒绝,“法律规定,除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案件外,人民法院均应准予撤诉,但我们这个诉状却没撤成!”这也是刘翔律师认定原审法院违反法定程序的一个原因。
  不过即便是第二次将《精品》告上法庭,郑律师还是强调,“我们和解的大门始终敞开着,刘翔打官司不为钱,只为维权。”
  交锋
  海淀法院VS“翔律师”
  今年5月25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公开送达(2005)海民初字第2938号民事判决书,以《精品购物指南》报社“获得刘翔在奥运会赛场形象的图片来源合法,其为回顾2004年具有影响的事件,在回顾性报道中使用刘翔在公共领域的肖像,属于合理使用,上述肖像的使用并非用于广告”,判决驳回刘翔要求制止侵权的诉讼请求。但是昨日,他们断案的论据却遭到刘翔律师针锋相对的驳斥。
  ■交锋一 专刊封面是不是新闻报道?
  海淀法院:当刘翔成为中国第一个短跑项目的奥运会冠军时,其在赛场上的形象与该具有特定意义的事件相结合,成为具有持久新闻价值的事件,法律允许媒体在报道中合理使用其肖像。本案争诉的当期《精品》,无论从封面印象,还是细读其内容,均可得出该期报刊相关内容属于回顾性报道,因此不构成侵权。
  “翔律师”:千期专刊封面虽刊载有刘翔肖像,但系对一新闻照片修改而得,其中不包含任何新闻信息,也就不属于新闻报道。且目前显示《精品》的业务范围不包括刊载新闻,属非新闻出版机构,所以千期专刊的全部内容均不属新闻报道,海淀法院关于“千期专刊相关内容属于正常新闻报道”的定性显属不当。
  ■交锋二 涉案图片来源是否合法?
  海淀法院:北京百联网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联)曾与《精品》签订图片许可使用协议,双方约定百联公司经Getty Lmages授权在中国大陆独家代理销售其图片,百联许可《精品》使用这些图片。《精品》因封面使用涉案图片按新闻报道图片价格向百联公司支付600元。
  “翔律师”:现有的证据根本无法证明Getty Images(美国)有限责任公司曾经拥有该两张图片;也不能证明百联从该公司网上下载了涉案图片,且有授权销图。因此,涉案图片来源不明,海淀法院认定来源合法理据不足。
  ■交锋三 涉案图片与广告无关?
  海淀法院:刘翔跨栏形象与中友百货公司广告在同一页面中出现,但是两者却具有不同的意义,在不同的位置中属于各自独立的主题。根据《精品》长期使用人物形象作为封面的特点,其读者群体对该报的认知常识,本院认为刘翔跨栏形象与购物节之间不具有广告性质的关联性。
  “翔律师”:《精品》使用刘翔的肖像是以赢利为目的。刘翔肖像与中友广告的背景是同一面红旗,两者之间不仅没有分界线,而且从画面看,刘翔的左脚跨过跨栏的横杆,中友百货的广告悬挂于跨栏的两个竖脚,足以让读者认为刘翔为中友百货公司的购物节做广告,两者具有关联性。
  ●反应·中国田协
  力挺刘翔讨说法
  眼见在田径场上所向披靡的麾下“弟子”刘翔,在纷繁复杂的法律领域遭人暗算,中国田协终于坐不住了,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田协新闻发言人王楠代表中国田协在表示遗憾获悉刘翔败诉的同时,也为即将参加2008年奥运会的国内外名将的肖像权表露出些许担忧。
  田协表示,首先,运动员为国争光,他们的合法权益也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此案一审判决成立,他们十分担忧再有人巧立名目、变换花样或如法炮制“合法使用”刘翔的肖像,甚至我国其他优秀运动员的肖像;其次,在中国政府、北京奥组委和国际奥委会日益关注奥林匹克运动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动员合法权益的今天,我们有责任共同努力去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所以中国田协再次郑重声明,他们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刘翔的申诉。
  ●反应·刘翔
  对训练“零影响”
  去年11月21日,刘翔侵权案就已在海淀法院立案受理,半年后却盼来败诉的结果,此番再次上诉,又是一场拉锯战,翔迷不禁担心,刘翔会不会因此身心疲惫,影响成绩呢?
  您就放心吧。昨日远在美国训练的刘翔通过中国田协转告大家,此次上诉不会影响到他的训练以及其他方面,他现在心情很好,很相信他的律师,并将此案已全权委托给他的律师,他坚持要把这个官司打下去,为自己讨回一个运动员的公道。刘翔还转告关心他的人,不要为他担心,他会以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每天的训练中。
  ●相关链接
  “翔官司” 还有仨未了
  “奥运会后,全国媒体上被界定侵犯刘翔肖像权的事例最多,为了达到呼吁尊重运动员肖像权的目的,我们只挑选了五个有影响的大案进行了起诉。”昨日谈起目前大江南北众多的“翔官司”,刘翔的代理律师郑英华表示,至今他们拿起法律武器维权的有五件,南到上海,北到北京,仅湖北宜昌一地就有三起。
  “上海的那件已经庭外和解了,湖北的三件现在还没有结果,估计七月底、八月初就会有一审判决了。即使这次在北京的一审效果不理想,我们对其他侵权官司的取胜仍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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