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07:05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96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中国法院网讯(刘宜 简卫华 童亮) 3月31日,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永忠有期徒刑五年。
  张永忠早在1994年9月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二年,后又因犯盗窃罪,分别于2001年、2006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2008年4月刑满释放后,张永忠曾在家务工拾荒,因好逸恶劳而重操旧业,短短的两个月内,窜至宜丰、上高、铜鼓等地疯狂作案,盗窃摩托车、电动车10辆,当他在铜鼓县城又准备对一辆电动车下手时,被失主和群众抓获扭送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永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作案10次,窃得财物价值人民币1.31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张永忠在刑罚执行完毕后的五年内又故意犯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