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04:35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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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陈丽 邓丽) 曾因掩饰犯罪所得罪入狱的梁可,因盗窃罪入狱的钞勇,采取殴打、恐吓手段逼人卖淫。4月28日,二人被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以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2年6个月,均处罚金。
  2007年8月19日,被告人梁可、钞勇预某将岳某带至贵阳市卖淫,8月21日,经被告人钞勇联系,被告人梁可将岳某带至贵阳市梁彦松(另案处理)租住处,梁可伙同梁彦松采取殴打、恐吓手段,逼迫岳某在贵阳市KTV等娱乐场所卖淫。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钞勇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但其在强迫卖淫过程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同时能够积极缴纳罚金,被告人梁可有犯罪前科,在量刑时酌情予以考虑,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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