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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崔亮) 2004年3月至2005年6月期间,北京浩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黑龙江人金昌浩在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辛力屯村,以北京浩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扩大生产经济急需资金为名,许诺短期高额利息,签订借款合同,先后向多人非法吸收存款共计人民币1200余万元,后逃匿。 近日,公诉机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2004年8月,家住宣武区的退休工人王女士从朋友处得到一个消息:北京市浩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是从事各种泡菜制作,在京各大超市都有其产品销售,现在急需资金扩大再生产,所投资金每期三个月,月息为10%,三个月后连本带利全部返还。而且介绍的朋友说自己已经参与了,收益非常好。面对高额回报,王女士在一个月后将二十多万人民币打到朋友提供的浩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帐号上,并于该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 然而没过几天,王女士家里需要钱,找到该公司想提前收回借款。公司告诉王女士,如果这个时候退还借款,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没有到期,王女士就要承担违约责任。无奈之下,王女士只好等合同到期后再找公司。然而事后的发展出乎王女士的意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金昌浩却总以各种理由拖延不还钱。在多次催要下,金昌浩又立下了还款承诺书,从新承诺还款日期。然而到期之后,金仍编造各种理由不还款。甚至金昌浩采用报假警的方式躲避王女士。之后金昌浩不开手机断绝与他人的联系。发现受骗的王女士向公安机关报警。经过经查公安机关发现,和王女士一样遭遇的受害人还有很多人。2008年,金昌浩被公安机关抓获。 昌平法院将于5月13日公开审理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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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崔亮) 2004年3月至2005年6月期间,北京浩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黑龙江人金昌浩在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辛力屯村,以北京浩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扩大生产经济急需资金为名,许诺短期高额利息,签订借款合同,先后向多人非法吸收存款共计人民币1200余万元,后逃匿。
近日,公诉机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2004年8月,家住宣武区的退休工人王女士从朋友处得到一个消息:北京市浩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是从事各种泡菜制作,在京各大超市都有其产品销售,现在急需资金扩大再生产,所投资金每期三个月,月息为10%,三个月后连本带利全部返还。而且介绍的朋友说自己已经参与了,收益非常好。面对高额回报,王女士在一个月后将二十多万人民币打到朋友提供的浩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帐号上,并于该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
然而没过几天,王女士家里需要钱,找到该公司想提前收回借款。公司告诉王女士,如果这个时候退还借款,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没有到期,王女士就要承担违约责任。无奈之下,王女士只好等合同到期后再找公司。然而事后的发展出乎王女士的意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金昌浩却总以各种理由拖延不还钱。在多次催要下,金昌浩又立下了还款承诺书,从新承诺还款日期。然而到期之后,金仍编造各种理由不还款。甚至金昌浩采用报假警的方式躲避王女士。之后金昌浩不开手机断绝与他人的联系。发现受骗的王女士向公安机关报警。经过经查公安机关发现,和王女士一样遭遇的受害人还有很多人。2008年,金昌浩被公安机关抓获。
昌平法院将于5月13日公开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