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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高志海) 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吕静涛诉梁越、北京紫图图书有限公司(紫图公司)、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判决梁越、紫图公司、陕西示范大学出版社停止复制、出版、发行涉案《塔什库尔干》一书,在《民主与法制》上向吕静涛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1.8万元。 吕静涛今年77岁,退休前,在喀什地区文化局从事塔吉克民间文学研究工作。40年来,吕静涛一直致力于塔吉克民间文学的研究和创作,发表了数十万字的塔吉克民间文学作品,在该民族文学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 1998年,吕静涛撰写了《塔吉克风情录》一书,介绍了生活在新疆塔吉克族人民的风俗逸闻。2004年底,吕静涛发现由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紫图公司出版发行的描写塔吉克族人民生活习惯和风土人情的《塔什库尔干》一书,该书的文字作者梁越在语言表达形式上大段抄袭《塔吉克风情录》,遂诉至法院,要求各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共计47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塔什库尔干》一书中有2.3万字与《塔吉克风情录》一书相同或近似,侵权作者梁越对此没有举证出合理使用的来源,其行为构成剽窃。紫图公司除参与该书设计外,还对该书中的文字和图片享有专有使用权,并授权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山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在实施出版过程中,未尽审查义务,该出版社与紫图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吕静涛对其作品享有的复制权和发行权。梁越、紫图公司、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应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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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高志海) 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吕静涛诉梁越、北京紫图图书有限公司(紫图公司)、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判决梁越、紫图公司、陕西示范大学出版社停止复制、出版、发行涉案《塔什库尔干》一书,在《民主与法制》上向吕静涛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1.8万元。
吕静涛今年77岁,退休前,在喀什地区文化局从事塔吉克民间文学研究工作。40年来,吕静涛一直致力于塔吉克民间文学的研究和创作,发表了数十万字的塔吉克民间文学作品,在该民族文学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
1998年,吕静涛撰写了《塔吉克风情录》一书,介绍了生活在新疆塔吉克族人民的风俗逸闻。2004年底,吕静涛发现由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紫图公司出版发行的描写塔吉克族人民生活习惯和风土人情的《塔什库尔干》一书,该书的文字作者梁越在语言表达形式上大段抄袭《塔吉克风情录》,遂诉至法院,要求各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共计47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塔什库尔干》一书中有2.3万字与《塔吉克风情录》一书相同或近似,侵权作者梁越对此没有举证出合理使用的来源,其行为构成剽窃。紫图公司除参与该书设计外,还对该书中的文字和图片享有专有使用权,并授权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山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在实施出版过程中,未尽审查义务,该出版社与紫图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吕静涛对其作品享有的复制权和发行权。梁越、紫图公司、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应共同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