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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5 17:00:56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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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高志海) 49岁的北京梅峰神龙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伟,涉嫌以办煤矿恢复生产手续诈骗400余万元被提起公诉。今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王伟1991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8个月有期徒刑,1996年因犯诈骗罪被判处十一年有期徒刑。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8月,王伟虚构可以帮助办理陕西一煤矿恢复生产手续的事实,骗取事主刘某443万元。2007年2月,谎称可以帮助在江苏因涉嫌受贿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鞠某逃避刑事追究,又骗取刘30万元。
  法庭上,王伟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不予认可,称自己没有虚构编造事实。对公诉机关的第一起指控,其称,2006年底,刘某称在陕西当地人生地不熟,煤矿被停了,希望找人帮忙恢复煤矿开采手续。自己当时答应帮找人办,自己并没有收刘的钱。对公诉机关的第二起指控,其称,自己确实收了刘的钱,但是刘主动给的,且钱已给了帮忙办事的人。
  公诉机关出示的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则完全推翻了王伟的辩称。相关证据显示,王伟在案件过程中称自己是国务院办公厅一主任,第一起事实中,刘给中间人的443万元后全部转给了王伟,到案发事也未办成。第二起事实中,鞠某并未逃避刑事追究,而是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王伟不追究刑事责任或判缓刑的承诺并未兑现。
  公诉机关认为,王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且系累犯,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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