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00:48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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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事结伴滑雪,不料却在滑雪场发生意外。滑雪时,两同事不慎剧烈对撞,一个被撞死,一个被撞伤。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一审法院判令陈允和滑雪场业主冯冰连带赔偿死者张峰家属23.5万多元的判决。
  去年1月30日,张峰和同事陈允等十余人结伴到哈尔滨郊区一个体滑雪场玩滑雪圈。当时,他们越玩越高兴,下滑速度越来越快。在一轮滑雪过程中,张峰率先快速滑下,紧跟着,陈允也很快冲了下去。这时,意外发生了:张峰下滑到滑道终点时,因终点是一个缓坡,张峰的滑雪圈在惯性作用下又倒滑了回来,正好和坐滑雪圈随后高速冲来的陈允发生剧烈对撞。一声闷响后,张峰被撞晕,陈允被撞伤。事后,同事们紧急将二人送到医院急救。几天后,张峰抢救无效死亡。陈允虽然也受伤不轻,但没有生命危险。
  2005年3月,张峰家属将陈允和滑雪场业主冯冰告到法院,要求赔偿。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作为娱乐、健身场所,滑雪场具有一定危险性,经营者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但是,冯冰在滑雪场终点处没有设置保护网,仅以一个缓坡替代,其经营疏忽是造成受害人张峰被撞死的主要原因。至于陈允,在张峰没有从滑道上安全撤离之前就鲁莽下滑,其行为构成张峰被撞死的次要原因。因冯冰、陈允的行为直接结合,共同导致了张峰被撞死的损害后果,所以,冯冰、陈允二人构成共同侵权,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据此,一审法院判决冯冰、陈允连带赔偿张峰家属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3.5万多元。
  一审宣判后,冯冰不服,上诉到哈尔滨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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