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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碰人未道歉引纠纷 韶关溜冰场血案开庭 [打印本页]

作者: [db:作者]    时间: 2014-3-5 16:41
标题: 碰人未道歉引纠纷 韶关溜冰场血案开庭
  中国法院网讯(汪次安) 广东省韶关市一男子在溜冰场溜冰时与他人发生碰撞后,未道歉反打人,结果被他人殴打致死。今天,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制造这起血案的被告人裴均艮、裴尚文、谢春明、刘洋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择日宣判。
  2008年12月12日晚,被告人裴均艮、裴尚文、谢春明、刘洋来到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甘棠村一露天溜冰场溜冰。期间,裴尚文与被害人陈某发生碰撞,陈某不仅没有道歉,反而起身后一脚踢在裴尚文的左膝盖处,裴均艮见其弟裴尚文被打,立即上前打了陈某一巴掌,继而双方发生打斗,裴尚文、裴均艮二人手持溜冰鞋殴打陈某的头部,裴尚文的同乡谢春明、刘洋则用脚踢陈某的胸腹部,致陈某当场死亡。
  溜冰场的老板见状上前阻拦并报案,被告人裴均艮、裴尚文、谢春明、刘洋等人见状便各自逃离现场。同月18日四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四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在共同犯罪中裴均艮、裴尚文是主犯,应当按其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谢春明、刘洋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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