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6:36:09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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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刘伟良 汪明卓) 货物质量有问题本应通过正当途径解决,但两男子竟然通过非法拘禁荒唐维权,最终进了监狱。近日,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杨某、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和九个月。
  被告人杨某、王某均系浙江人。2008年8月,两被告人在被害人邱某处购买了一批烟花并运往浙江销售。该批烟花运至浙江后,两被告人称烟花存在质量问题,要求退货,遭到邱某的拒绝,因此双方产生纠纷。
  当年11月27日上午10点左右,两位被告人及“尧尧”(身份不详)三人从江西省上饶市租用一辆“面的”到攸县,找到邱某并将其强行拖上车。途中邱某喊救命试图逃脱,“尧尧”打了邱某两个耳光。随后,两被告人驾车将邱某带至上饶市一民房中,让邱某打电话要其家属支付9万元货款到指定账号。29日上午,邱某的家人分两次将9万元钱汇至指定的帐号,两被告人随即将钱取出,并于当天18点左右将邱某释放。案发后,被告人杨某的家属已退还32500元给邱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王某结伙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达50多个小时,两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在共同犯罪中,两被告人均起了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其中被告人杨某归案后能退还部分款项给受害人,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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