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6:32:39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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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曹静) 40多岁的北京人崔某,因认为妻子拿走母亲的电暖器将妻子打伤,被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提起了公诉。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崔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2008年11月4日晚上9点多,崔某因家庭矛盾与妻子发生争吵,并将妻子头部、面部多处打伤,导致妻子头面部局限性软组织损伤、轻型闭合性颅脑损伤、左额脑损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崔某家里的监控录像真实的记录了整个过程。后二人被保姆将拉开,崔妻来到邻居家报警处理。
  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崔某提起了公诉,崔妻也到庭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崔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近2万元。
  开庭审理时,崔某表示认罪,“对妻子造成伤害我非常抱歉,她要求的赔偿我全部都给”崔某说。此时,二人已经离婚,但崔某仍然称呼对方“妻子”。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崔某不能正确处理矛盾,使用暴力手段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处罚。鉴于崔某认罪态度较好,并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案件刑事附带民事部分通过调解得以解决,故对被告人崔某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法院做出了上述判决。
  对此判决,崔某表示不会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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