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2:12:58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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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主体资格不适格,应怎样处理?
曾广荣
  原告徐某为一项财产纠纷将被告李某诉至法院,经审查徐某并不具备原告的主体资格,后徐某本人也意识到这一问题,遂向法院申请撤诉。对徐某的撤诉申请应怎样处理,有人认为这是当事人自己处理本身的权利,是其行使处分权的表现,亦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应准许其撤回起诉。
  笔者认为这种意见存在一种隐含之意,即徐某作为原告是适格的,只不过是基于其自愿处分其诉讼权利而准予撤诉,这与审查查明的徐某非适格原告是背道而驰的。所以笔者认为针对这种情况,正确的做法是裁定驳回起诉,而不是准许其撤诉。
    (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民一庭   曾广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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