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4 16:47:39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724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你(单位)尚未履行我机关于 年 月 日对你(单位)作出的行政决定(《 》文号/编号: ),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没款 元、加处罚款 元缴至
并履行下列义务 。如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你(单位)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
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  
进行陈述和申辩。
当事人签收: 卫生行政机关名称并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本通知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