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2-26 17:31:29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516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2003-1-4 0:0  
发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文 号:内地税字[2003]27号
发布日期:2003-1-4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转发 最高人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具体应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的通知》(国税发[2002]14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三年一月四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