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抗诉案件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的通知 1995-09-04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文 号:高检发[1995]15号 发布日期:1995-09-04 执行日期:1995-09-0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 为进一步贯彻“严格执法,狠抓办案”的工作方针,自觉地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切实加强检察机关的监督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届检察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今后各级人民检察院向人院提起抗诉的案件,一律将抗诉书副本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在执行此项制度中有什么经验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
240331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抗诉案件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的通知
1995-09-04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文 号:高检发[1995]15号
发布日期:1995-09-04
执行日期:1995-09-0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
为进一步贯彻“严格执法,狠抓办案”的工作方针,自觉地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切实加强检察机关的监督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届检察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今后各级人民检察院向人院提起抗诉的案件,一律将抗诉书副本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在执行此项制度中有什么经验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