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2-23 22:54:25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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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改变结婚证的公证办法的通知
1975-11-07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文 号:75法办司字第46号
发布日期:1975-11-07
执行日期:1975-11-07
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院:
我院1974年1月31日(74)法办司字第4号《关于涉外公证工作的几个问题》一文中关于我基层政权发给的结婚证“应一律换发我人民法院(公证处)出具的证明书”的规定,在执行中发现一些问题,因此,今后申请人所持的结婚证如无政治问题或其他不良影响,可不再换发公证书,申请人要求给予公证的,可用我院办公室印发的涉外公证书格式第九式予以公证。
最高人民法院
2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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