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报送贯彻“全国建设系统宣传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视电话会议”情况的通知
x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2003-12-15
 发文单位: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文 号:建质安函[2003]61号
 发布日期:2003-12-15
 执行日期:2003-12-15
 失效日期:1900-01-01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12月12日,我部召开了全国建设系统宣传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同志的批示,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全面贯彻《条例》,严格管理,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确保质量,切实保障施工人员安全,维护广大用户权益。元旦春节之前,要对所有在建工程和市政设施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排除各种隐患,努力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汪光焘部长在会议上做了重要报告,阐述了《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部署安排了下一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
 希望各地认真学习和传达本次会议精神,研究切实可行措施,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请各地将贯彻落实曾培炎副总理批示和汪光焘部长讲话精神、下一步拟采取的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措施,于12月25日之前报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我司将及时汇总上报国务院。
 联系人:张 强
 联系电话:010-68393920
 传真:010-68394101
 E-mail:zhangqiang@mail.cin.gov.cn
 建设部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 
240331
关于报送贯彻“全国建设系统宣传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视电话会议”情况的通知
 2003-12-15   
 发文单位: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文 号:建质安函[2003]61号
发布日期:2003-12-15
执行日期:2003-12-15
失效日期:1900-01-01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12月12日,我部召开了全国建设系统宣传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同志的批示,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全面贯彻《条例》,严格管理,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确保质量,切实保障施工人员安全,维护广大用户权益。元旦春节之前,要对所有在建工程和市政设施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排除各种隐患,努力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汪光焘部长在会议上做了重要报告,阐述了《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部署安排了下一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
 希望各地认真学习和传达本次会议精神,研究切实可行措施,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请各地将贯彻落实曾培炎副总理批示和汪光焘部长讲话精神、下一步拟采取的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措施,于12月25日之前报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我司将及时汇总上报国务院。
 联系人:张 强
 联系电话:010-68393920
 传真:010-68394101
  E-mail:zhangqiang@mail.cin.gov.cn
建设部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