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快捷导航
请
登录
后使用快捷导航
没有帐号?
立即注册
专题
专题
法规树
法条
案例
裁判
文书
法文
本版
全局
用户
法律专题
法律资讯
法律数据
法律实务
法律资源
法律社区
婚姻
合同
刑事
法规树
个人法律风险
企业法律风险
法律要闻
热点案件
立法动态
法律时评
法律法规
部委规章
司法解释
地方规定
地方司法
裁判文书
法学理论
实务文章
业务指引
解读释义
案例分析
法律文书
法律风险
法学教程
法律工具
考试资料
疑难研究
法律群组
律师
律师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律团
律团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律所
律所
综合所
特色所
精专所
工作者
工作者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服务所
服务所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专业人士
专业人士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专业团队
专业团队
特色型
精专型
综合型
专业机构
专业机构
综合型
精专型
特色型
辅助机构
辅助机构
鉴定
评估
税务
会计
版块
›
法律数据
›
地方司法
›
查看内容
发新帖
专题
2014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保险免赔的批复
2018-6-12 11:52:10
班华斌律师
管理员
编辑地区
×
编辑地区
地区:
请选择
安徽省
北京市
福建省
甘肃省
广东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贵州省
海南省
河北省
河南省
黑龙江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吉林省
江苏省
江西省
辽宁省
内蒙古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青海省
山东省
山西省
陕西省
上海市
四川省
天津市
西藏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云南省
浙江省
重庆市
请选择
潮州市
东莞市
佛山市
广州市
河源市
惠州市
江门市
揭阳市
茂名市
梅州市
清远市
汕头市
汕尾市
韶关市
深圳市
阳江市
云浮市
湛江市
肇庆市
中山市
珠海市
|
只看该作者
|
倒序浏览
|
阅读模式
发布者
电梯直达
0
1092
交法顾十大智能工具 一站式交通事故解决方案!
法规索引
发布部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
〔2014〕粤高法民复字第1号
发布日期:
2014-02-28
实施日期:
2014-02-28
法规效力:
有效
废替修文件:
-
失效日期:
-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
立即注册
x
2014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保险免赔的批复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上诉人黄亚茂、茂名市骏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陈保金、杨美荣、景小妮、陈文涛、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分公司、一审被告李荣、茂名市润源丰化工有限公司、一审第三人江国芹、张晨曦、张云航、张国付、陈丙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批
(2014年2月28日 〔2014〕粤高法民复字第1号)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你院(2013)阳中法民三终字第179号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多数人意见。
商业三者险与交强险是有区别的,商业三者险属于投保人自愿购买的责任保险,虽然客观上也有及时填补受害人损失的作用,但其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负担而非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审查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应当坚持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尊重当事人合法的意思表示,保险合同中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由双方协商确定,肇事后逃逸免赔的条款并没有违反我国的法律规定,也有加大逃逸者的违法成本从而促进其遵章守法的导向作用,即使逃逸行为并不加重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保险人也有权依据保险条款免予赔偿。
此复
广东省级人民法院
2014年2月28日
240
331
新划词创建
确定
2014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保险免赔的批复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上诉人黄亚茂、茂名市骏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陈保金、杨美荣、景小妮、陈文涛、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市分公司、一审被告李荣、茂名市润源丰化工有限公司、一审第三人江国芹、张晨曦、张云航、张国付、陈丙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批
(2014年2月28日 〔2014〕粤高法民复字第1号)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你院(2013)阳中法民三终字第179号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多数人意见。
商业三者险与交强险是有区别的,商业三者险属于投保人自愿购买的责任保险,虽然客观上也有及时填补受害人损失的作用,但其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负担而非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审查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应当坚持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尊重当事人合法的意思表示,保险合同中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由双方协商确定,肇事后逃逸免赔的条款并没有违反我国的法律规定,也有加大逃逸者的违法成本从而促进其遵章守法的导向作用,即使逃逸行为并不加重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保险人也有权依据保险条款免予赔偿。
此复
广东省级人民法院
2014年2月28日
创建新划词:
自动
更新划词缓存
创建新专题 -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举报
回复
浏览过的版块
实务文章
司法解释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