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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尺度推进改革
2015-4-6 10:35:12
覃达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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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传达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中央政法委第十六次全会上关于司法改革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坚持符合国情和遵循司法规律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攻坚克难”的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指出,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证司法公正进行集体学习,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高度重视,令我们深受鼓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取得的重要进展,就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出“四个坚持”的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为我们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孟建柱同志在中央政法委第十六次全会上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出部署。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按照孟建柱同志讲话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要坚持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深刻认识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必须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积极稳妥推进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通过改革更好地坚持党的领导、更好地发挥我国司法制度的优越性、更好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深刻认识司法改革必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必须由人民来评判改革成效。要不断强化司法为民意识,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群众的关切和期待,把解决了多少问题、人民群众对问题解决的满意度作为评判改革成效的标准,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对司法改革有更多的获得感。
会议强调,要坚持符合国情和遵循司法规律相结合。推进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要立足我国国情,一切从实际出发,确保各项改革举措与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始终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特点和优势。要严格遵循司法规律,体现司法活动特点和权责统一、权力制约、公开公正、尊重程序等要求。既要在中央的统一部署下,自上而下地有序推进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做好顶层设计,确保改革符合中央要求,也要根据各地工作实际,加强对下指导,鼓励地方法院积极实践、大胆探索,为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既要注重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又要坚决划清与西方“司法独立”、“三权鼎立”的界限,绝不照搬照抄国外司法制度。
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攻坚克难。要紧紧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重大问题和关键问题推进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切实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及时总结、正确看待、努力解决司法改革进入深水区后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始终保持改革的勇气和胆识,始终保持改革的信心和定力,敢于担当、勇于进取,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确保中央部署的各项司法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对符合中央精神、符合改革方向、符合法院工作实际的,要克服畏难情绪,理直气壮地坚持、坚定不移地推进。对涉及法院自身利益调整的,要敢于打破各种利益藩篱,勇于向自身开刀,动自己的“奶酪”,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要围绕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立案登记制、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等重点改革任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推进司法改革提供理论支撑。要对前期司法改革试点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加强改革效果评估,对试点存在的问题、出现的新情况逐项研究解决,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要加强对司法改革推进情况的新闻宣传,做好重大改革举措的分析解读,统一法院干警思想认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聚集改革共识,形成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党组成员、副院长奚晓明、南英、景汉朝、黄尔梅、贺荣,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学文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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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传达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中央政法委第十六次全会上关于司法改革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坚持符合国情和遵循司法规律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攻坚克难”的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断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指出,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证司法公正进行集体学习,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高度重视,令我们深受鼓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取得的重要进展,就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出“四个坚持”的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为我们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孟建柱同志在中央政法委第十六次全会上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出部署。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按照孟建柱同志讲话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要坚持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深刻认识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必须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积极稳妥推进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通过改革更好地坚持党的领导、更好地发挥我国司法制度的优越性、更好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深刻认识司法改革必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必须由人民来评判改革成效。要不断强化司法为民意识,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群众的关切和期待,把解决了多少问题、人民群众对问题解决的满意度作为评判改革成效的标准,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对司法改革有更多的获得感。
会议强调,要坚持符合国情和遵循司法规律相结合。推进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要立足我国国情,一切从实际出发,确保各项改革举措与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始终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特点和优势。要严格遵循司法规律,体现司法活动特点和权责统一、权力制约、公开公正、尊重程序等要求。既要在中央的统一部署下,自上而下地有序推进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做好顶层设计,确保改革符合中央要求,也要根据各地工作实际,加强对下指导,鼓励地方法院积极实践、大胆探索,为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既要注重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又要坚决划清与西方“司法独立”、“三权鼎立”的界限,绝不照搬照抄国外司法制度。
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攻坚克难。要紧紧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重大问题和关键问题推进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切实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及时总结、正确看待、努力解决司法改革进入深水区后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始终保持改革的勇气和胆识,始终保持改革的信心和定力,敢于担当、勇于进取,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确保中央部署的各项司法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对符合中央精神、符合改革方向、符合法院工作实际的,要克服畏难情绪,理直气壮地坚持、坚定不移地推进。对涉及法院自身利益调整的,要敢于打破各种利益藩篱,勇于向自身开刀,动自己的“奶酪”,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要围绕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立案登记制、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等重点改革任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推进司法改革提供理论支撑。要对前期司法改革试点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加强改革效果评估,对试点存在的问题、出现的新情况逐项研究解决,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要加强对司法改革推进情况的新闻宣传,做好重大改革举措的分析解读,统一法院干警思想认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聚集改革共识,形成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党组成员、副院长奚晓明、南英、景汉朝、黄尔梅、贺荣,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学文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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