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7-19 08:51:47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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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是个什么东西      
      郝高衡
   
   

        (图片取自 http://www.fyfz.cn/ebook/20111223/online.htm )
           伴随着公有制和多种形式所有制,几代律师见证着共和国法治之路。律师是个什么东西?在法外汉看来,律师就是凭他们掌握的法律知识和经验来帮人解决纠纷或打官司的那么一个职业群体的人。在律师执业者看来,律师首先是在落实事实基础上内心判认是非倾向,坚守人道正义,兼顾与自然和社会统一,扶正除邪指导思想下,不负如来不负卿,综合运用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寻求和解或法律妥善处置之道的专业人士。这个职业人的最大特征,在当下是尽可能地在法律框架下保护己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俗话叫“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本来,法官公平、公正地审判案件是天经地义的。如果法官执法如山,是正义的化身,制度自信中包含有高度的法律自信,那么,相对于这一点来说,律师这个职业的存在就显得多余。哪为什么还要设立律师制度呢?是因为法官不是电脑不是神,每个法官的成长背景、所受教育程度、思想、法律综合能力、社会实践、人生体验、思维层次、品质素养等都不尽相同,对于事物的认识也因之存在差异,为保持司法统一性,律师职业也就有必要产生了。律师至少可以帮助或指导当事人更有效地调查取证,明辨曲直,有效循法陈述与交互论辩中,启发法官思维,检讨程序失误,使诉讼参与各方对案件事实的认识和法律适用发生层次性递进深入,让案件事实趋于清楚明确,法律适用更准确,也提高审判效率,高效定纷止争,维护社会稳定的秩序,以便人们快速恢复正常生活,争取更多时间的投身国家建设状态中来。
           律师,是一个良心职业,对当事人负责的同时,担有一份独特的社会责任。有人说:“律道神职”。是的,一个优秀杰出的律师,必须让自己站在世界万有平等、国家人民合理权益、宗教神灵正义、哲学智慧浓缩的高度,恰切地运用法律工具来对待具体个案中涉及的人或/和物的关系,以及法律之外各方面的辩证之正义,尽力完美地适附人道与事物演进之规律。
           这里讨论的是理想化的律师执业。而现实中,一些法官遇到律师或当事人陈述事实是可以认真听取的,而一旦谈到法律适用和审判程序等问题,往往不客气地一句“法律我都知道”阻止了。经常遇到当事人对笔者这样谈起。这只是唯我独尊的官本位主义或过分自信的自大。随着法制建设的进步,这些问题都会逐渐丧失市场,不会持续成为法治进步的主流阻力。
           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都受到人的意志的影响,往往不是表现在不折不扣地贯彻法律上,而是更多地以执法者的意志因素和法律技巧性运作的结果上。所以,对于一个案件,有律师参与和没有律师参与,结果往往是不一样的。明智的当事人应当选择合适的律师帮其匡扶正义,从而避免栽进他人设计的圈套里。
         律师最难受的是:一件案子,法院不给立案;立了案,却遭遇恶法或不健全的法律规制,遇到法棍式的法官或腐败的地方党政领导;继后又遇到像司法鉴定的弄虚作假,还投诉无门或诉而无功。这样一路走出法院大门的,不是家破人亡的,就是妻离子散的,或者疯的,或流黑社会,或与腐败共舞,或化僧尼,或者别的什么,反正被改造成不是人的,大抵也是孙悟空了,久病成良医者少之又少。审判中一系列于事无补的横生枝节之事件,有腐败的领导授意导演的,有法官策划的,有法院法医技术处对外委托程序掺假搅局的,有鉴定人装神弄鬼的,有打压访民的……更有这个体系“合作共赢”下牺牲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诸如此类种种炼狱熏陶之后,让律师拿当事人供养的口粮时良知备受煎烤,这晚饭吃得窝囊,却也无奈。听话的律师多的变成了魔鬼,这时,当事人面对的就是一群魔鬼。不听话更以真理死磕的律师,法官会让他代理的案子高败诉率,这样就不会有几个当事人愿意请常败律师代理自己的案件了。在不良的环境里,政客、法官和律师都是一路人,要吃大家一起吃,目标就是当事人,这里的律师不过是摇尾乞怜的哈巴狗,不是律师,不是人。只有公平的环境里,政客、法官和律师恪守法律正义和自正其职,法律才有生命力,才会被信仰,被自觉遵守。而人类历史上保持这样的进化之清规戒律的时代何其少!大部分时间被本能张烈的欲望笼罩。于是,有人感叹:人皮难披! 不过,人类整体进化的阶段层次很明显,总体向好,太阳会出来,希望就会存在,无需悲观。
           眼下,我国正在进行司法体制改革,法官队伍的素质必然趋于整体提高,这对律师执业者也一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以预见,那些在法官、律师队伍里浑水摸鱼蹭饭吃的哈巴狗,逐渐会被清理处门户,蜷缩在垃圾堆里呻吟,他们的灵魂也会受到严厉地惩罚。
           我们中华民族,改革开放倡导解放思想,大胆地想,大胆地做,想要更天换地,原本大好的事情,但是,数十年了,我们得到的却是腐败肆虐外强霸凌的苦果,晴明的华夏被阴霾包绕。痛定思痛,突然发现,我们习惯了田园式的生活,没有共同富裕起来走出去的能力,加之人们出门机会不均等的制度性缺陷,使走出国门的人实在少的可怜。人类的智慧来自于实践,实践上升为理论,闭门在家钻研理论不是不好,却缺乏鲜活灵动的实践,就很容易犯教条机械化的错误。走出国门,这样的人多了,真正学习借鉴别国先进的技术、制度和优秀的成功经验的概率就成量级飞跃式质的激增了,成功之路才会出在智慧的国人之手,不是么?国际交流要像回家一样便捷,这样的交流才会把人们的素养拉到与世界平齐的水平,神州神人才会发现乃至创造出更好的出路。中国不缺人才,缺的是真正见多识广的人民群众。就算旅行长智,让神州人民融入世界的每个角落。数年后,国民逐渐成熟了,巨龙不腾飞都是不可能的了。
           扯远了,回归正题:大家探讨吧,律师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笔者说:律师是人类社会的医生,是人得共享人的尊严惬意的活着,是社会正义的守门人,是正义社会的润滑剂,是非正义社会的克星,是引领人类文明进步的向导,是把人类引向“天堂”的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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