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法官的职业特殊性,其言论自由要比普通公民和其他公职人员受更多的限制。在国外,法官言论引发争议的事案,要么不发生,要么就会是产生震动的事件。最近二十年内,由于传播方式和速度的更新,这类事件也受国际社会的关注,比如,日本仙台地方法院寺西候补法官(1998年)参加公开辩论受警告案[2],1999年美国第七巡回法院的波斯纳法官撰书《国家事务:对克林顿总统的调查、弹劾与审判》受批评事件[3]。2001年,美国地区法院法官托马斯杰佛逊(T.Jackson)在“合从国诉微软公司”案中,秘密接受了大量媒体的采访,表达了他个人对微软案件的看法,受到媒体和公众的关注,微软在上诉中要求撤销他的法官资格。[4]2009年8月,英国一名高级法官伊恩特里格因发表了“数十万移民”到英国接受大量的福利津贴言论而面对遭革职命运。当局发出纪律质询,以调查其指犯罪率与大量移民和福利制度有关联的评论是否“过于政治化”[5]。2012年,美国加州一法官质疑被强奸女子抵抗不力,引发众怒。[6]2012年,英国资深家庭法法官尼古拉斯·沃尔爵士(Sir Nicholas Wall)公开表示支持无理由离婚,并称离婚在现实中应是“行政”程序而非法律程序,引起部分议员和民众的反对[7]。2013年,印度尼西亚一名高庭法官在国会听证会上,竟开玩笑地说“强奸犯和受害者都享受”,应考虑是否判处强奸犯死刑。此话一出引发众怒,人们纷纷要求把他开除。[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