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江宇奇 一、信用及征信概念的界定 (一)信用概念的界定 信用(credit)是一个古已有之的概念,其内涵在社会演进中不断丰富,所涉领域也日益广泛,对其进行界定,就成了本文的讨论展开前必须要完成的工作。 早在《左传》一书中就已出现了:“君子之言,信而有征,故怨远于其身”。但显然“信而有征”并非现今所指的“征信”。古代中国 “熟人社会”和“重农轻商”的性质决定了其并无可供“征信”制度萌芽之土壤。此话旨在强调人应恪守诺言,人无信不立。 古代,信用主要在社会伦理规范的意义上发挥作用,是对个人在道德层面的要求,通过个体诚实守信的道德自律,实现社会生活的有序性,经济上的作用有限。从社会学的角度看,信用是指人的诚实守信、遵守诺言的品行。 现代,信用已由道德领域扩展到了经济领域:对市场主体而言,信用日益成为重要的无形资产,信用良好与否,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对市场经济体制而言,信用影响经济效率,进而影响经济发展。 《辞海》(1999年)列出了“信用”的三种释义:一为“信任使用”;二为“遵守诺言,实践成约,从而取得别人对他的信任”;三为“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多产生于货币借贷和商品交易的赊销或预付之中。” 《朗文当代英语辞典》就credit给出了多达九种的释义,其中第一种释义和中文的信用较为近似:delayed payment,即商品交易中的延期付款。 另一种常见的界定是将信用定义为资金借贷活动:“从经济的角度理解信用,它实际上是指“借”和“贷”的关系。” “所谓信用是以偿还和付息为基本特征的借贷行为。”“特别是在产生了以贷币为借贷对象的信用以后,信用的范畴就被认定为借贷活动。” 因此,用版layed payment,vc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信用是指借贷货币资金或商品买卖活动中的延期支付。 笔者认为: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信用的经济学意义和社会学意义变得越来越密不可分,在研究企业信用时,如果只取其一,将是有失偏颇的。有学者指出:“信用是二元主体或多元主体之间,以某种经济生活需要为目的,建立在诚实守信基础上的心理承诺与约期实践相结合的意志和能力,它形成于古代而广泛流行于近代商务和金融领域之中,是从属于商品和货币关系的产物,从而构成现代文明社会不可缺少的、相对独立的经济范畴和社会生活现象。”企业信用是社会伦理意义上的信用在经济领域的运用。因此,企业信用是对企业履约的主观意愿和客观能力尤其在债务偿还方面的社会评价,由社会伦理层面的品格信用和经济层面的资产信用共同构成。 (二)企业征信概念的界定 有别于信用,征信(Credit Reporting)不论作为语词,还是作为社会实践,均属于较新的事物并且不为人熟知。其顾名思义“征集、调查信用信息”。 目前,我国虽无全国性的征信法规,但若干地区已进行了有益的立法尝试。 《深圳市企业信用征信和评估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征信,是指依照本办法采集、传输、存储、加工、整理企业信用信息的活动。” 《上海市企业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的企业信用征信,是指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托,通过采集、加工企业信用信息,提供关于企业信用状况的调查、评估或者评级报告等征信产品的经营性活动。” 《温州市企业信用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二项规定:“企业信用征信,是指征信机构经过与各信用信息提供单位的约定,把分散在各商业银行、工商、税务、质监、社保、公安、海关及社会有关方面的企业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储存,形成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的活动。” 上述规范中征信的定义虽有差异,但均涵盖了征信的本质特征——对信用信息的收集、加工。即征信着重于信用信息产品的收集、加工和生产。 有学者指出:征信就是资信调查。广义的征信泛指调查、了解、验证他人信用。狭义的征信主要指信用机构对企业或个人信用进行调查、验证并出具信用报告。 笔者认为:企业征信是指企业征信机构收集企业的商业信用记录、经营和财务状况及对判断企业信用状况可能有影响的其他信息,并在对该诸多信息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就其可信程度及履约能力,主要是偿债意愿及能力,做出综合分析和测定。 二、我国企业信用现状 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深知信用对市场经济的重要性,不仅在立法层面上强调信用,如在《民法通则》中将“诚实信用”确立为基本原则,而且在司法执法上也做了大量工作,如多年来开展“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的评选。 然而遗憾的是,在经济转轨时期,传统道德的约束力削弱了、现代市场经济的信用制度缺位……在多重因素作用下,我国信用制度建设严重滞后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进程,企业信用状况堪忧。 2003年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信用评估部和北京国商国际资信评估公司联合对全国的近10万家涉外经贸企业进行的“外经贸企业信用信息跟踪调查”的调查结果表明:我国企业信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拖欠货款、贷款、税款”(76.2%)、“违约”(63.2%)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42.4%)。 企业之间相互拖欠货款(俗称“三角债”),甚至形成涉及面更广、危害更大的债务链,使资金周转速度减慢,难以维继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企业拖欠银行贷款,逃废银行债务,并且银行信用证垫款、银行承兑汇票垫款的情况大量发生,阻碍了信用证、银行汇票等信用工具在经济领域的广泛运用。 信用秩序混乱不仅直接侵害债权人的利益,而且会形成恶性循环,经济领域充斥着“守信吃亏,失信用有利”的错误观念,使失信成为普遍现象,形成所谓的“赖账经济”,进而危害到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 信用秩序混乱不仅使国内经济运行深受其害,而且国际贸易也广受影响。国际贸易的特点:合同标的较大,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决定了其需要广泛地采用信用销售方式。与此同时,空间上的距离使得对交易方资信的审查更加困难。基于国内混乱的信用状况形成的对“信用交易”的排斥和对信用工具缺乏了解,我国不少企业在国际贸易时要求采用现汇结算方式,从而导致客户流失,丧失商业机会。发达国家越来越广泛地采用信用支付方式进行交易,现金交易方式所占比例日趋缩小,而我国企业却向现金交易、以货易货等更原始的方式退化发展,足见信用危机之害。大行步繁荣。国际贸易的特点:交易上市公司必须对外公开自己的信息, 三、企业征信业发展的必要性 (一)、企业征信的作用 企业信用信息的交换可产生多方面的作用,以信贷市场为例: 1、提高信用配置效率 “市场条件下银行的生存,主要取决于银行在审查信贷申请人信用资格和监视信贷申请人行为过程中,能否有效地收集和处理有关信息。”如果银行未能有效做到以上两点,随之而来的便是“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导致信用配置的低效率。通过与征信机构的合作,银行可以更好了解贷款申请人的资信状况、申贷项目的风险……从而更精确地预测还贷可能性,并依此筛选贷款人、给各笔贷款合理定价。 2、节约“信息租金” 银行通过企业征信机构获取信息,可节约成本,如时间、人员、费用。专业化的征信机构在收集信息上有成本优势,并且所提供的信息更为全面。 3、促进信贷市场竞争。 “如果银行对他的借款人了解充分,它就可以向借款人开出比未获得借款人信用信息的竞争者略低一点的利率”,即银行可通过对征信产品的利用,获得竞争优势。“如果各银行共享信息,每个贷款人都必须提供更加具有竞争力的贷款报价”,易言之,征信系统的充分发展可以促进信贷市场的竞争,竞争则造就更完善的的金融机构。 4、约束借款人行为 对借款人而言,信用不再无关紧要。因为其失信行为将会“人尽皆知”,而这必然导致信贷之门向其关闭或者其需要付出更高昂的对价。同时,征信机构可以汇集各方面信息,揭示借款人的债务全貌,预防借款人多头借贷、过度借贷。 此外,该配套征信系统的建立完善对当下正在进行的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有着非比寻常的意义。中国银行业的运作必定要逐步符合新巴塞尔协议规定的风险资本管理框架。“企业和个人征信应当成为商业银行控制信用风险、加强金融监管和维护金融稳定的制度支柱之一”。 同理,企业征信对于解决我国目前最严重的企业信用问题之一:企业间相互拖欠货款,是一个不错的途径。信用风险产生的根本原因是信息不对称。企业征信将企业信用信息商品化,减轻交易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状况。企业可通过征信机构了解交易对方的资信状况,评估交易风险,选择诚信的交易伙伴,减少违约、拖欠货款的发生。 企业征信代表了一种“事先防范优于事后救济”的捷途,可做到“事半功倍”。 随着资本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入世后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的影响,信用关系日趋复杂,信用风险对经济活动的影响也日益深远。在此背景下,只有通过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信用体系,及时揭示和预警信用风险,改善我国投资、贸易和金融环境,才能加速经济发展,赢得国际竞争力。 (二)、和其它企业信息传递方式相比较 企业信用的传递方式可分非中介模式和中介模式两种。 1、非中介模式 此模式下并不存在特定的信息传播渠道。市场主体间的直接接触互动是主要的一种渠道。但“信息的传播渠道并不仅仅局限于市场或类似市场的交易。一个既包含经济因素又包含非经济因素的例子,即劳动力流动和信息传播之间的关系。”此外,还有媒体宣传、政府公告等渠道。市场主体对从上述各个渠道获得的企业信用信息加以综合、判断,来决定是否与该企业进行交易。 此模式的缺陷是:无组织的市场信息传播具有偶然性、片面性,易滋长市场主体不守信的侥幸心理。传递信息的渠道虽然多样,但并非所有渠道的信息,市场主体都可获知,也并非所有主体都可利用某一渠道,即各市场主体获知信息的能力不同,形成信息上的不平等。 此模式并不能解决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已为经济实践所证实。 2、中介模式 “在纯粹的市场模式特别是在不成熟的市场经济中,若信息传递的效率不高,容易造成信息失真和信用的逆淘汰,故许多国家都采用中介模式来促进信用交易”。中介机构(征信机构)的参与,可提高信用信息的传递效率和使用效率,提高信息可信度,更为重要的是,其提供了各市场主体均可平等获取信息的渠道,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使市场机制能更好的发挥作用。 当然,在中介模式下,其它上述获取信息的渠道同样发挥作用。我们可以从另一个方面,来比较一下各种渠道的优劣。 表2 各种信息获取渠道的方式及其可靠程度、完整程度和状态以及费用 客户信息资料获得的渠道 可靠程度 完整程度和状态 费用 客户介绍资料 10%—60% 可达80% 静态 无 企业网页 平均50% 可达70% 静态 低 直接同客户接触(初步) 30%—70% 可达50% 动态 中等偏高 直接同客户接触(长期) 60%—90% 可达90% 动态 非常高 银行提供的报告 平均80% 可达90% 静态 中等偏低 征信公司调查报告 平均80% 可达95% 动态 中等程度 律师取证 90% 可达100% 静态 高 由该表格可看出,从“征信公司取得调查报告”方式的性价比较高,相形之下,更具优势。 四、我国企业征信业发展历程及存在问题 (一)企业征信业发展历程 和西方国家征信机构的源起类似——基于一定区域内贷款人经营需要,彼此间自发相互合作,共享借款人信息——早在1932年6月,上海就成立了中国第一家会员制的征信机构“中国征信所”,由章乃器任董事长。然而经年战乱,商品经济无从发展,国民经济全面瘫痪,征信业找不到生存的土壤,终究“夭折”。 现代中国征信业的发展历程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1)起步和初期发展阶段(1989—1994) 中国现代第一家征信企业出现。征信业逐步发展,但业务规模和业务空间小,大多进行企业咨询策划,兼做信用调查。 (2)民营征信业发展和外资进入阶段(1995—1999) 民营征信机构得到较大发展,国外资本及一些评级机构开始进入我国,如美国邓白氏(Dun & Bradstreet)公司。在此期间,银行信用和商业信用规模扩大、进入中国的跨国公司对企业信用调查的重视均有力地推动了企业征信业发展。 (3)政府高度重视和系统建设阶段(2000年至今) 中共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分别提出“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和“建立建全社会信用体系”。征信行业开始受到广泛关注,中央银行公共登记系统开始运作,地方上的试点工作也逐步开展,取得了初步成效。征信业发展前景良好。 (二)企业征信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虽然得到了政府、社会各界的重视,我国企业征信业发展仍存在不少问题: (1)信息瓶颈制约 企业征信机构运作中遇到的一大难题便是如何突破信息瓶颈的制约。不仅一些本应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如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信息、纳税信息、法院诉讼信息等,缺乏畅通的获取渠道,而且理应是信息披露机制最完善的上市公司也对其信息“遮遮掩掩”,更毋论其它不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中小企业。 (2)征信市场需求不足 信用意识的缺乏使不少企业、银行不能充分认识征信产品的作用,这一方面导致其不愿意积极参与到企业征信体系建设中去;一方面其无从想到利用征信来降低自己的交易风险、信贷风险、或为自己赢取优质借款人、或为自己赢取商业机会…… 而落后的信用观念所造成的另一个更严重的后果就是征信产品需求量不足,征信市场规模无法扩大,制约企业征信业的发展。展业道德的约束力削经弱了扩大、 (3)征信专业人才匮乏 征信行业的信息技术含量高,相应的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也高。然而目前我国企业征信类企业“从业人员较少,素质参差不齐,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比重不高”,没有合格的从业人员,就难以提供高质量的征信产品,这将严重影响该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4)征信业发展模式不明 目前各地纷纷制定地方性规范,推行本地区的征信制度。这是有益的尝试,可以为制定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适用的征信法规积累宝贵的经验,但不容忽视的一点是:各地在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过程当中,具体措施、模式差异不小,而产品和金融市场的日趋一体化和征信行业本身存在的趋于合并的特性,都要求建立统一或兼容的征信业运作模式。 欧洲国家的经验已经告诉我们了:“有一股强大的力量一直在推动征信局行业的合并进程”“这种趋势将迫使它们或者走向合并,或者相互链接各自的数据库。这可能需要相当大的转换成本”。可以预见的是:全国性的征信法规出台的越晚,这种转换、衔接的成本越大。 归根到底,企业征信业所存在的诸多问题均可归因为征信法律法规的缺位。 由于我国尚无相关信息公开的全国性法律规范,何种信息应公开,何种信息不得收集均无相应规范,征信调查很可能侵犯企业的商业秘密或个人的隐私,征信业的运作长期游走于规范边缘,处于“走钢丝”的境地,不仅增加了运营成本,而且加大了经营风险,而且由于这样一种法律明文规定的缺乏,使其运作难以得到公众的认同,易对其收集、加工信息行为的合法性提出质疑,产生纠纷。这继而影响征信需求和市场规模的扩大。 征信企业的设立标准、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及征信业的设立、运作模式同样急需法律予以明确,以保证征信行业有序发展。 五、结论 企业征信业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市场、促进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因此,发展、完善企业征信业刻不容缓。 我国企业征信业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在近几年得到了政府的重视和社会的关注,进入了“发展的春天”。但其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而这些问题和挑战归根结底是由于征信法律法规的缺位,因此,加快征信立法是当务之急。 注释: 《朗文当代英语辞典》(英语版),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8年版,第319页 石晓军、陈殿左著:《信用治理——文化、流程与工具》,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5页 张海星、张晓红、齐海鹏著:《国家信用》,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页 吴晶妹著:《现代信用学》,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年一版二刷,第13页 喻敬明、林钧跃、孙杰编著:《国家信用管理体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3月版,第1页 喻敬明、林钧跃、孙杰编著:《国家信用管理体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3月版,第8页 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北京国商国际资信评估公司:《中国外贸企业信用体系白皮书》,来自中国国际商业数据网http://www.ibd.com.cn/baipishu/1_2.htm 托里奥?吉伯利、马柯?帕格诺:《市场经济中信贷信息共享的作用和效果》,载王小奕主编:《世界部分国家征信系统概述》,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5月版,第140页 托里奥?吉伯利、马柯?帕格诺:《市场经济中信贷信息共享的作用和效果》,载王小奕主编:《世界部分国家征信系统概述》,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5月版,第143页 托里奥?吉伯利、马柯?帕格诺:《市场经济中信贷信息共享的作用和效果》,载王小奕主编:《世界部分国家征信系统概述》,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5月版,第144页 戴根有:《建立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需要研究的几个问题》,载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编:《“征信与中国经济”国际研讨会文集》,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9月版,第24页 【美】肯尼思?阿罗(Kenneth Arrow):《信息作为一种商品》载吴敬琏主编:《比较》中信出版社2005年3月17期 第61页 《企业信用制度的基本模式》,来自信用陕西http://www.sxcredit.gov.cn/admin/pub_newsshow.asp?id=1004184&chid=100014 中国商业技师协会市场营销专业委员会、华夏国际企业信用咨询有限公司编写:《信用管理基础与实务》,中国商业出版社2002年版,第42页 参见任兴洲:《从中国征信业发展历程看未来模式选择》,载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编:《“征信与中国经济”国际研讨会文集》,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9月版,第99-101页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建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政策研究》课题组:《我国企业征信业发展的现状、问题与政策建议》,载《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2年第6期,第22页 参见托里奥?吉伯利、马柯?帕格诺:《信用信息共享的欧洲经验》,载王小奕主编:《世界部分国家征信系统概述》,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5月版,第18页 参考书目 1. 【美】玛格里特?米勒编:《征信体系和国际经济》,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9月版 2. 石晓军、陈殿左著:《信用治理——文化、流程与工具》,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 3. 钟晓鹰编著:《企业征信原理》,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4年 4.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编:《“征信与中国经济”国际研讨会文集》,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9月版 5. 张亦春等著:《中国社会信用问题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2月 6. 吴晶妹著:《现代信用学》,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年一版二刷 7. 王小奕主编:《世界部分国家征信系统概述》,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5月版 8. 谢康、乌家培编:《阿克洛夫、斯彭斯和斯蒂格利茨论文精选》,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 9. 喻敬明、林钧跃、孙杰编著:《国家信用管理体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 10. 潘金生、安贺新、李志强主编:《中国信用制度建设》,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7月版 11. 赵晓菊、柳永明主编:《金融机构信用管理》,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年8月版研究,学研究角度上 12. 龚勇著:《信用中国》,中国方正出版社2002年版 13. 张海星、张晓红、齐海鹏著:《国家信用》,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4. 谢旭主编:《突破信用危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2003年版 15. 骆玉鼎著:《信用经济中的金融控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6. 李振宇、李信宏、邵立强等著:《资信评级原理》,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年版 17. 王征宇、于江、黎晓波等编著:《美国的个人征信局及其服务》,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年版 18. 钟楚男主编:《个人信用征信制度》,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年版 19. 申恩威编著:《日本信贷消费体系与制度》,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年10月版 20. 张其仔、尚教蔚、施晓红著:《企业信用管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21. 中国商业技师协会市场营销专业委员会、华夏国际企业信用咨询有限公司编写:《信用管理基础与实务》,中国商业出版社2002年版 22. 林钧跃著:《企业信用管理》,企业管理出版社2001年版 23. 吴敬琏主编:《比较》,中信出版社2005年3月第17期 出处:无出处 |
240331
江宇奇
一、信用及征信概念的界定
(一)信用概念的界定
信用(credit)是一个古已有之的概念,其内涵在社会演进中不断丰富,所涉领域也日益广泛,对其进行界定,就成了本文的讨论展开前必须要完成的工作。
早在《左传》一书中就已出现了:“君子之言,信而有征,故怨远于其身”。但显然“信而有征”并非现今所指的“征信”。古代中国 “熟人社会”和“重农轻商”的性质决定了其并无可供“征信”制度萌芽之土壤。此话旨在强调人应恪守诺言,人无信不立。
古代,信用主要在社会伦理规范的意义上发挥作用,是对个人在道德层面的要求,通过个体诚实守信的道德自律,实现社会生活的有序性,经济上的作用有限。从社会学的角度看,信用是指人的诚实守信、遵守诺言的品行。
现代,信用已由道德领域扩展到了经济领域:对市场主体而言,信用日益成为重要的无形资产,信用良好与否,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对市场经济体制而言,信用影响经济效率,进而影响经济发展。
《辞海》(1999年)列出了“信用”的三种释义:一为“信任使用”;二为“遵守诺言,实践成约,从而取得别人对他的信任”;三为“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多产生于货币借贷和商品交易的赊销或预付之中。”
《朗文当代英语辞典》就credit给出了多达九种的释义,其中第一种释义和中文的信用较为近似:delayed payment,即商品交易中的延期付款。
另一种常见的界定是将信用定义为资金借贷活动:“从经济的角度理解信用,它实际上是指“借”和“贷”的关系。” “所谓信用是以偿还和付息为基本特征的借贷行为。”“特别是在产生了以贷币为借贷对象的信用以后,信用的范畴就被认定为借贷活动。”
因此,用版layed payment,vc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信用是指借贷货币资金或商品买卖活动中的延期支付。
笔者认为: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信用的经济学意义和社会学意义变得越来越密不可分,在研究企业信用时,如果只取其一,将是有失偏颇的。有学者指出:“信用是二元主体或多元主体之间,以某种经济生活需要为目的,建立在诚实守信基础上的心理承诺与约期实践相结合的意志和能力,它形成于古代而广泛流行于近代商务和金融领域之中,是从属于商品和货币关系的产物,从而构成现代文明社会不可缺少的、相对独立的经济范畴和社会生活现象。”企业信用是社会伦理意义上的信用在经济领域的运用。因此,企业信用是对企业履约的主观意愿和客观能力尤其在债务偿还方面的社会评价,由社会伦理层面的品格信用和经济层面的资产信用共同构成。
(二)企业征信概念的界定
有别于信用,征信(Credit Reporting)不论作为语词,还是作为社会实践,均属于较新的事物并且不为人熟知。其顾名思义“征集、调查信用信息”。
目前,我国虽无全国性的征信法规,但若干地区已进行了有益的立法尝试。
《深圳市企业信用征信和评估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征信,是指依照本办法采集、传输、存储、加工、整理企业信用信息的活动。”
《上海市企业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的企业信用征信,是指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托,通过采集、加工企业信用信息,提供关于企业信用状况的调查、评估或者评级报告等征信产品的经营性活动。”
《温州市企业信用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二项规定:“企业信用征信,是指征信机构经过与各信用信息提供单位的约定,把分散在各商业银行、工商、税务、质监、社保、公安、海关及社会有关方面的企业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储存,形成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的活动。”
上述规范中征信的定义虽有差异,但均涵盖了征信的本质特征——对信用信息的收集、加工。即征信着重于信用信息产品的收集、加工和生产。
有学者指出:征信就是资信调查。广义的征信泛指调查、了解、验证他人信用。狭义的征信主要指信用机构对企业或个人信用进行调查、验证并出具信用报告。
笔者认为:企业征信是指企业征信机构收集企业的商业信用记录、经营和财务状况及对判断企业信用状况可能有影响的其他信息,并在对该诸多信息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就其可信程度及履约能力,主要是偿债意愿及能力,做出综合分析和测定。
二、我国企业信用现状
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深知信用对市场经济的重要性,不仅在立法层面上强调信用,如在《民法通则》中将“诚实信用”确立为基本原则,而且在司法执法上也做了大量工作,如多年来开展“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的评选。
然而遗憾的是,在经济转轨时期,传统道德的约束力削弱了、现代市场经济的信用制度缺位……在多重因素作用下,我国信用制度建设严重滞后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进程,企业信用状况堪忧。
2003年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信用评估部和北京国商国际资信评估公司联合对全国的近10万家涉外经贸企业进行的“外经贸企业信用信息跟踪调查”的调查结果表明:我国企业信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拖欠货款、贷款、税款”(76.2%)、“违约”(63.2%)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42.4%)。
企业之间相互拖欠货款(俗称“三角债”),甚至形成涉及面更广、危害更大的债务链,使资金周转速度减慢,难以维继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企业拖欠银行贷款,逃废银行债务,并且银行信用证垫款、银行承兑汇票垫款的情况大量发生,阻碍了信用证、银行汇票等信用工具在经济领域的广泛运用。
信用秩序混乱不仅直接侵害债权人的利益,而且会形成恶性循环,经济领域充斥着“守信吃亏,失信用有利”的错误观念,使失信成为普遍现象,形成所谓的“赖账经济”,进而危害到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
信用秩序混乱不仅使国内经济运行深受其害,而且国际贸易也广受影响。国际贸易的特点:合同标的较大,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决定了其需要广泛地采用信用销售方式。与此同时,空间上的距离使得对交易方资信的审查更加困难。基于国内混乱的信用状况形成的对“信用交易”的排斥和对信用工具缺乏了解,我国不少企业在国际贸易时要求采用现汇结算方式,从而导致客户流失,丧失商业机会。发达国家越来越广泛地采用信用支付方式进行交易,现金交易方式所占比例日趋缩小,而我国企业却向现金交易、以货易货等更原始的方式退化发展,足见信用危机之害。大行步繁荣。国际贸易的特点:交易上市公司必须对外公开自己的信息,
三、企业征信业发展的必要性
(一)、企业征信的作用
企业信用信息的交换可产生多方面的作用,以信贷市场为例:
1、提高信用配置效率
“市场条件下银行的生存,主要取决于银行在审查信贷申请人信用资格和监视信贷申请人行为过程中,能否有效地收集和处理有关信息。”如果银行未能有效做到以上两点,随之而来的便是“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导致信用配置的低效率。通过与征信机构的合作,银行可以更好了解贷款申请人的资信状况、申贷项目的风险……从而更精确地预测还贷可能性,并依此筛选贷款人、给各笔贷款合理定价。
2、节约“信息租金”
银行通过企业征信机构获取信息,可节约成本,如时间、人员、费用。专业化的征信机构在收集信息上有成本优势,并且所提供的信息更为全面。
3、促进信贷市场竞争。
“如果银行对他的借款人了解充分,它就可以向借款人开出比未获得借款人信用信息的竞争者略低一点的利率”,即银行可通过对征信产品的利用,获得竞争优势。“如果各银行共享信息,每个贷款人都必须提供更加具有竞争力的贷款报价”,易言之,征信系统的充分发展可以促进信贷市场的竞争,竞争则造就更完善的的金融机构。
4、约束借款人行为
对借款人而言,信用不再无关紧要。因为其失信行为将会“人尽皆知”,而这必然导致信贷之门向其关闭或者其需要付出更高昂的对价。同时,征信机构可以汇集各方面信息,揭示借款人的债务全貌,预防借款人多头借贷、过度借贷。
此外,该配套征信系统的建立完善对当下正在进行的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有着非比寻常的意义。中国银行业的运作必定要逐步符合新巴塞尔协议规定的风险资本管理框架。“企业和个人征信应当成为商业银行控制信用风险、加强金融监管和维护金融稳定的制度支柱之一”。
同理,企业征信对于解决我国目前最严重的企业信用问题之一:企业间相互拖欠货款,是一个不错的途径。信用风险产生的根本原因是信息不对称。企业征信将企业信用信息商品化,减轻交易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状况。企业可通过征信机构了解交易对方的资信状况,评估交易风险,选择诚信的交易伙伴,减少违约、拖欠货款的发生。
企业征信代表了一种“事先防范优于事后救济”的捷途,可做到“事半功倍”。
随着资本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入世后经济全球化对我国的影响,信用关系日趋复杂,信用风险对经济活动的影响也日益深远。在此背景下,只有通过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信用体系,及时揭示和预警信用风险,改善我国投资、贸易和金融环境,才能加速经济发展,赢得国际竞争力。
(二)、和其它企业信息传递方式相比较
企业信用的传递方式可分非中介模式和中介模式两种。
1、非中介模式
此模式下并不存在特定的信息传播渠道。市场主体间的直接接触互动是主要的一种渠道。但“信息的传播渠道并不仅仅局限于市场或类似市场的交易。一个既包含经济因素又包含非经济因素的例子,即劳动力流动和信息传播之间的关系。”此外,还有媒体宣传、政府公告等渠道。市场主体对从上述各个渠道获得的企业信用信息加以综合、判断,来决定是否与该企业进行交易。
此模式的缺陷是:无组织的市场信息传播具有偶然性、片面性,易滋长市场主体不守信的侥幸心理。传递信息的渠道虽然多样,但并非所有渠道的信息,市场主体都可获知,也并非所有主体都可利用某一渠道,即各市场主体获知信息的能力不同,形成信息上的不平等。
此模式并不能解决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已为经济实践所证实。
2、中介模式
“在纯粹的市场模式特别是在不成熟的市场经济中,若信息传递的效率不高,容易造成信息失真和信用的逆淘汰,故许多国家都采用中介模式来促进信用交易”。中介机构(征信机构)的参与,可提高信用信息的传递效率和使用效率,提高信息可信度,更为重要的是,其提供了各市场主体均可平等获取信息的渠道,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使市场机制能更好的发挥作用。
当然,在中介模式下,其它上述获取信息的渠道同样发挥作用。我们可以从另一个方面,来比较一下各种渠道的优劣。
表2 各种信息获取渠道的方式及其可靠程度、完整程度和状态以及费用
客户信息资料获得的渠道
可靠程度
完整程度和状态
费用
客户介绍资料
10%—60%
可达80% 静态
无
企业网页
平均50%
可达70% 静态
低
直接同客户接触(初步)
30%—70%
可达50% 动态
中等偏高
直接同客户接触(长期)
60%—90%
可达90% 动态
非常高
银行提供的报告
平均80%
可达90% 静态
中等偏低
征信公司调查报告
平均80%
可达95% 动态
中等程度
律师取证
90%
可达100% 静态
高
由该表格可看出,从“征信公司取得调查报告”方式的性价比较高,相形之下,更具优势。
四、我国企业征信业发展历程及存在问题
(一)企业征信业发展历程
和西方国家征信机构的源起类似——基于一定区域内贷款人经营需要,彼此间自发相互合作,共享借款人信息——早在1932年6月,上海就成立了中国第一家会员制的征信机构“中国征信所”,由章乃器任董事长。然而经年战乱,商品经济无从发展,国民经济全面瘫痪,征信业找不到生存的土壤,终究“夭折”。
现代中国征信业的发展历程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1)起步和初期发展阶段(1989—1994)
中国现代第一家征信企业出现。征信业逐步发展,但业务规模和业务空间小,大多进行企业咨询策划,兼做信用调查。
(2)民营征信业发展和外资进入阶段(1995—1999)
民营征信机构得到较大发展,国外资本及一些评级机构开始进入我国,如美国邓白氏(Dun & Bradstreet)公司。在此期间,银行信用和商业信用规模扩大、进入中国的跨国公司对企业信用调查的重视均有力地推动了企业征信业发展。
(3)政府高度重视和系统建设阶段(2000年至今)
中共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分别提出“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和“建立建全社会信用体系”。征信行业开始受到广泛关注,中央银行公共登记系统开始运作,地方上的试点工作也逐步开展,取得了初步成效。征信业发展前景良好。
(二)企业征信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虽然得到了政府、社会各界的重视,我国企业征信业发展仍存在不少问题:
(1)信息瓶颈制约
企业征信机构运作中遇到的一大难题便是如何突破信息瓶颈的制约。不仅一些本应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如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信息、纳税信息、法院诉讼信息等,缺乏畅通的获取渠道,而且理应是信息披露机制最完善的上市公司也对其信息“遮遮掩掩”,更毋论其它不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中小企业。
(2)征信市场需求不足
信用意识的缺乏使不少企业、银行不能充分认识征信产品的作用,这一方面导致其不愿意积极参与到企业征信体系建设中去;一方面其无从想到利用征信来降低自己的交易风险、信贷风险、或为自己赢取优质借款人、或为自己赢取商业机会……
而落后的信用观念所造成的另一个更严重的后果就是征信产品需求量不足,征信市场规模无法扩大,制约企业征信业的发展。展业道德的约束力削经弱了扩大、
(3)征信专业人才匮乏
征信行业的信息技术含量高,相应的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也高。然而目前我国企业征信类企业“从业人员较少,素质参差不齐,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比重不高”,没有合格的从业人员,就难以提供高质量的征信产品,这将严重影响该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4)征信业发展模式不明
目前各地纷纷制定地方性规范,推行本地区的征信制度。这是有益的尝试,可以为制定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适用的征信法规积累宝贵的经验,但不容忽视的一点是:各地在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过程当中,具体措施、模式差异不小,而产品和金融市场的日趋一体化和征信行业本身存在的趋于合并的特性,都要求建立统一或兼容的征信业运作模式。
欧洲国家的经验已经告诉我们了:“有一股强大的力量一直在推动征信局行业的合并进程”“这种趋势将迫使它们或者走向合并,或者相互链接各自的数据库。这可能需要相当大的转换成本”。可以预见的是:全国性的征信法规出台的越晚,这种转换、衔接的成本越大。
归根到底,企业征信业所存在的诸多问题均可归因为征信法律法规的缺位。
由于我国尚无相关信息公开的全国性法律规范,何种信息应公开,何种信息不得收集均无相应规范,征信调查很可能侵犯企业的商业秘密或个人的隐私,征信业的运作长期游走于规范边缘,处于“走钢丝”的境地,不仅增加了运营成本,而且加大了经营风险,而且由于这样一种法律明文规定的缺乏,使其运作难以得到公众的认同,易对其收集、加工信息行为的合法性提出质疑,产生纠纷。这继而影响征信需求和市场规模的扩大。
征信企业的设立标准、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及征信业的设立、运作模式同样急需法律予以明确,以保证征信行业有序发展。
五、结论
企业征信业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市场、促进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因此,发展、完善企业征信业刻不容缓。
我国企业征信业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在近几年得到了政府的重视和社会的关注,进入了“发展的春天”。但其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而这些问题和挑战归根结底是由于征信法律法规的缺位,因此,加快征信立法是当务之急。
注释:
《朗文当代英语辞典》(英语版),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8年版,第319页
石晓军、陈殿左著:《信用治理——文化、流程与工具》,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5页
张海星、张晓红、齐海鹏著:《国家信用》,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页
吴晶妹著:《现代信用学》,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年一版二刷,第13页
喻敬明、林钧跃、孙杰编著:《国家信用管理体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3月版,第1页
喻敬明、林钧跃、孙杰编著:《国家信用管理体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3月版,第8页
中国外经贸企业协会、北京国商国际资信评估公司:《中国外贸企业信用体系白皮书》,来自中国国际商业数据网http://www.ibd.com.cn/baipishu/1_2.htm
托里奥?吉伯利、马柯?帕格诺:《市场经济中信贷信息共享的作用和效果》,载王小奕主编:《世界部分国家征信系统概述》,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5月版,第140页
托里奥?吉伯利、马柯?帕格诺:《市场经济中信贷信息共享的作用和效果》,载王小奕主编:《世界部分国家征信系统概述》,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5月版,第143页
托里奥?吉伯利、马柯?帕格诺:《市场经济中信贷信息共享的作用和效果》,载王小奕主编:《世界部分国家征信系统概述》,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5月版,第144页
戴根有:《建立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需要研究的几个问题》,载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编:《“征信与中国经济”国际研讨会文集》,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9月版,第24页
【美】肯尼思?阿罗(Kenneth Arrow):《信息作为一种商品》载吴敬琏主编:《比较》中信出版社2005年3月17期 第61页
《企业信用制度的基本模式》,来自信用陕西http://www.sxcredit.gov.cn/admin/pub_newsshow.asp?id=1004184&chid=100014
中国商业技师协会市场营销专业委员会、华夏国际企业信用咨询有限公司编写:《信用管理基础与实务》,中国商业出版社2002年版,第42页
参见任兴洲:《从中国征信业发展历程看未来模式选择》,载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编:《“征信与中国经济”国际研讨会文集》,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9月版,第99-101页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建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政策研究》课题组:《我国企业征信业发展的现状、问题与政策建议》,载《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2年第6期,第22页
参见托里奥?吉伯利、马柯?帕格诺:《信用信息共享的欧洲经验》,载王小奕主编:《世界部分国家征信系统概述》,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5月版,第18页
参考书目
1. 【美】玛格里特?米勒编:《征信体系和国际经济》,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9月版
2. 石晓军、陈殿左著:《信用治理——文化、流程与工具》,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
3. 钟晓鹰编著:《企业征信原理》,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4年
4.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编:《“征信与中国经济”国际研讨会文集》,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9月版
5. 张亦春等著:《中国社会信用问题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2月
6. 吴晶妹著:《现代信用学》,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年一版二刷
7. 王小奕主编:《世界部分国家征信系统概述》,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5月版
8. 谢康、乌家培编:《阿克洛夫、斯彭斯和斯蒂格利茨论文精选》,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
9. 喻敬明、林钧跃、孙杰编著:《国家信用管理体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
10. 潘金生、安贺新、李志强主编:《中国信用制度建设》,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年7月版
11. 赵晓菊、柳永明主编:《金融机构信用管理》,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年8月版研究,学研究角度上
12. 龚勇著:《信用中国》,中国方正出版社2002年版
13. 张海星、张晓红、齐海鹏著:《国家信用》,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4. 谢旭主编:《突破信用危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2003年版
15. 骆玉鼎著:《信用经济中的金融控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16. 李振宇、李信宏、邵立强等著:《资信评级原理》,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年版
17. 王征宇、于江、黎晓波等编著:《美国的个人征信局及其服务》,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年版
18. 钟楚男主编:《个人信用征信制度》,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年版
19. 申恩威编著:《日本信贷消费体系与制度》,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年10月版
20. 张其仔、尚教蔚、施晓红著:《企业信用管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21. 中国商业技师协会市场营销专业委员会、华夏国际企业信用咨询有限公司编写:《信用管理基础与实务》,中国商业出版社2002年版
22. 林钧跃著:《企业信用管理》,企业管理出版社2001年版
23. 吴敬琏主编:《比较》,中信出版社2005年3月第17期 出处:无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