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6 13:24:04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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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增强反规避执行活动声势,扩大反规避执行工作的影响力,7月18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全省法院发出《关于集中开展“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限制被执行人出境”专项行动的通知》。湖南高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行动,认真部署,积极参与,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集中在7至9月,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对未结执行积案进行排查,重点排查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但规避执行的案件;第二阶段是发布公告,即在相关媒体上公告经排查确定的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或限制出境的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名单,在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和限制出境决定书的同时,向有关单位送达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第三阶段是公布一批近年来通过采取“两限”措施已顺利执结或取得明显效果的典型案例,并进行系列报道,形成舆论声势,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与重视,在全社会营造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良好氛围,为专项行动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湖南高院强调,各级人民法院执行部门采取“两限”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程序进行,讲究实际效果。在决定采取“两限”措施之前,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被执行人,并限定履行期限。被执行人在履行期限内同意履行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可以酌情不采取“两限”措施,最大限度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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