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31:56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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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冯云虎 杨志平) 由刘某等五人组成的专门盗伐林木的犯罪团伙,除一人在逃外,其余全部落网。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6月11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9月份,被告人刘某先后组织李某、王某、张某、孙某(在逃)四人为其盗伐林木,并以低价收购后再转手出售牟利。自2007年春以来,被告人李某、王某、张某、孙某四人开始在夏馆镇某国有公益林结伙盗伐林木,后护林员任某向夏馆镇林站反映,林站将盗伐的树木没收,引起李某的不满,李某酒后持刀威胁任某。后该村干部开会制止盗伐事件,四人不但不听劝阻,仍继续做案。该团伙先后在崔家庄、河口、北沟、阴坡、迷糊沟、十八盘等十三处盗伐树木。后在被告人张某、王某的指认下,内乡县林业调查设计队对砍伐现场进行鉴定,四人共盗伐树木6l8棵,计活立木蓄积40.0144立方米。其中被告人李某作案7起,盗伐树木132棵,9.7576立方米;被告人孙某作案4起,盗伐树木146棵,9.4238立方米;被告人王某作案3起,盗伐树木167棵,11.0393立方米;被告人张某作案4起,盗伐树木173棵,9.7937立方米。
  内乡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李某、王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砍伐他人林木,数量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故请求法院以盗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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