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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做儿女义不容辞的责任。但近几年来,在烟台市各地,因赡养问题,造成家人不和、父母与子女对簿“公堂”,甚至闹出人命的事情屡见不鲜,让人深思! 攀比赡养兄弟反目 家住蓬莱市村里集镇的王强,在家里排行老三,有兄弟三人。由于没有找到对象,王强一直与父母住在一起。 1985年,因分家问题,大哥王刚与父母产生矛盾,从此就不再履行对老人的赡养义务。当时,二位老人因为身体结实也没计较此事。1997年,二老步入了古稀之年,并长期卧病在床,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王强的二哥,几年前因车祸身亡,所以照顾老人的重任就落在了王强身上。日久天长,王强产生了不满的心理,向大哥大嫂提出共同赡养老人的要求。王刚夫妇当场就拒绝了王强的提议。“你不养老,我也不养。”王强一气之下,将母亲送到大哥家中,“执拗”的大哥又将母亲送回来,兄弟俩就这样演起了“墙头记”。 1999年,王强的父亲病故。经有关部门调解,王强与大哥达成协议,母亲仍跟王强住,王刚每年给母亲白面100斤、玉米50斤和50元零花钱,老人的医疗费由哥俩平均分担。王刚虽然表面上赞同这个协议,背后却怨恨弟弟告他的状,让他丢了面子,所以,仍拒不履行赡养协议。由此,兄弟二人矛盾日深。 2001年4月,母亲因病住院7天,期间,全靠王强一人照料。对此,王强心中更是愤恨不已,就去找王刚理论。下午6点,王强将正骑自行车回家的大哥挡住,质问他为什么不去医院照看母亲和不付住院费。王刚气哼哼地说:“滚开。”怒火中烧的王强上前一把将哥哥的自行车推倒,两人撕打起来。王强操起随身携带的尖刀,朝王刚腿上就是一刀。王刚见弟弟失去了理智,转身就跑,王强冲上去又是两刀,王刚终因伤势过重死亡。王强也因此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编辑点评:王刚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是兄弟俩矛盾激化的重要原因。而王强自以为有孝心,但缺乏利用法律武器解决问题的耐心,直接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论功赡养情法难容 1999年,恋爱很长时间的刘明和李丽打算结婚。可是,由于蓬莱已经取消了福利分房,他们只得购买商品房。虽然刘家并不富裕,但刘明的父母,还是七凑八借了3万元。李丽的父亲怕女儿遭罪,就拿出15万元的积蓄,为他们购买了住房,并操办了婚事。婚后,李丽的母亲还承担了照看外孙的责任。李丽因为自己的父母“贡献”大,常常在刘明面前流露出一种优越感,埋怨刘家父母小气,并进而提出不准刘明赡养父母的要求。刘明也自觉“底气不足”,总好象欠李家似的,处处让着李丽。 2002年春节,李丽以孩子小,农村条件差,怕冻着孩子为由,拒绝跟刘明回乡下过年。刘明又提出给父母400元过年钱,也被李丽严词拒绝。没办法,刘明只好背着妻子,偷偷给了父母500元钱。李丽知道后,不依不饶,非要丈夫把钱要回来。二人感情于是出现了裂痕,并最终离婚。 编辑点评:夫妻双方要互相理解,不应该以父母“贡献”大小,来决定是否履行赡养责任。从法律上讲,夫妻关系一经成立,配偶就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让老年人安度晚年,这样做才合情合法。 放弃继承也应赡养 37岁的李铭,是李家的独苗,从小就受到父母的百般宠爱,并养成了游手好闲、寻衅滋事的恶习。 1989年,李铭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1995年,李铭刑满释放回到家中。由于母亲患病卧床不起,一家人全靠父亲种地和三个姐姐的资助维持生活。1997年,迫于生计,李铭外出打工,和寡妇张某谈上恋爱,并打算结婚。张某有自己的住房,但嫌李铭的父母年老体衰,是个累赘,就提出招李铭为上门女婿,结婚她什么也不要,也不继承老人的遗产,今后也不赡养老人。李铭的父母和姐姐怕他失去这一婚姻机会,默认无理要求。 2001年,李铭的母亲因病住院,花去治疗费6000多元。72岁的父亲,已经失去了劳动能力,再也无力负担,只好找到李铭要求负担部分治疗费。但是,李铭以“有言在先”为由,拒绝尽赡养义务和承担治疗费用。万般无奈,李铭的父亲只好拿起法律武器,向法院提出诉讼。 编辑点评:我国《婚姻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李铭提出的不继承遗产,不尽赡养义务的协议,是违背法律规定的无效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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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做儿女义不容辞的责任。但近几年来,在烟台市各地,因赡养问题,造成家人不和、父母与子女对簿“公堂”,甚至闹出人命的事情屡见不鲜,让人深思!
攀比赡养兄弟反目
家住蓬莱市村里集镇的王强,在家里排行老三,有兄弟三人。由于没有找到对象,王强一直与父母住在一起。
1985年,因分家问题,大哥王刚与父母产生矛盾,从此就不再履行对老人的赡养义务。当时,二位老人因为身体结实也没计较此事。1997年,二老步入了古稀之年,并长期卧病在床,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王强的二哥,几年前因车祸身亡,所以照顾老人的重任就落在了王强身上。日久天长,王强产生了不满的心理,向大哥大嫂提出共同赡养老人的要求。王刚夫妇当场就拒绝了王强的提议。“你不养老,我也不养。”王强一气之下,将母亲送到大哥家中,“执拗”的大哥又将母亲送回来,兄弟俩就这样演起了“墙头记”。
1999年,王强的父亲病故。经有关部门调解,王强与大哥达成协议,母亲仍跟王强住,王刚每年给母亲白面100斤、玉米50斤和50元零花钱,老人的医疗费由哥俩平均分担。王刚虽然表面上赞同这个协议,背后却怨恨弟弟告他的状,让他丢了面子,所以,仍拒不履行赡养协议。由此,兄弟二人矛盾日深。
2001年4月,母亲因病住院7天,期间,全靠王强一人照料。对此,王强心中更是愤恨不已,就去找王刚理论。下午6点,王强将正骑自行车回家的大哥挡住,质问他为什么不去医院照看母亲和不付住院费。王刚气哼哼地说:“滚开。”怒火中烧的王强上前一把将哥哥的自行车推倒,两人撕打起来。王强操起随身携带的尖刀,朝王刚腿上就是一刀。王刚见弟弟失去了理智,转身就跑,王强冲上去又是两刀,王刚终因伤势过重死亡。王强也因此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编辑点评:王刚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是兄弟俩矛盾激化的重要原因。而王强自以为有孝心,但缺乏利用法律武器解决问题的耐心,直接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论功赡养情法难容
1999年,恋爱很长时间的刘明和李丽打算结婚。可是,由于蓬莱已经取消了福利分房,他们只得购买商品房。虽然刘家并不富裕,但刘明的父母,还是七凑八借了3万元。李丽的父亲怕女儿遭罪,就拿出15万元的积蓄,为他们购买了住房,并操办了婚事。婚后,李丽的母亲还承担了照看外孙的责任。李丽因为自己的父母“贡献”大,常常在刘明面前流露出一种优越感,埋怨刘家父母小气,并进而提出不准刘明赡养父母的要求。刘明也自觉“底气不足”,总好象欠李家似的,处处让着李丽。
2002年春节,李丽以孩子小,农村条件差,怕冻着孩子为由,拒绝跟刘明回乡下过年。刘明又提出给父母400元过年钱,也被李丽严词拒绝。没办法,刘明只好背着妻子,偷偷给了父母500元钱。李丽知道后,不依不饶,非要丈夫把钱要回来。二人感情于是出现了裂痕,并最终离婚。
编辑点评:夫妻双方要互相理解,不应该以父母“贡献”大小,来决定是否履行赡养责任。从法律上讲,夫妻关系一经成立,配偶就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让老年人安度晚年,这样做才合情合法。
放弃继承也应赡养
37岁的李铭,是李家的独苗,从小就受到父母的百般宠爱,并养成了游手好闲、寻衅滋事的恶习。
1989年,李铭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1995年,李铭刑满释放回到家中。由于母亲患病卧床不起,一家人全靠父亲种地和三个姐姐的资助维持生活。1997年,迫于生计,李铭外出打工,和寡妇张某谈上恋爱,并打算结婚。张某有自己的住房,但嫌李铭的父母年老体衰,是个累赘,就提出招李铭为上门女婿,结婚她什么也不要,也不继承老人的遗产,今后也不赡养老人。李铭的父母和姐姐怕他失去这一婚姻机会,默认无理要求。
2001年,李铭的母亲因病住院,花去治疗费6000多元。72岁的父亲,已经失去了劳动能力,再也无力负担,只好找到李铭要求负担部分治疗费。但是,李铭以“有言在先”为由,拒绝尽赡养义务和承担治疗费用。万般无奈,李铭的父亲只好拿起法律武器,向法院提出诉讼。
编辑点评:我国《婚姻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李铭提出的不继承遗产,不尽赡养义务的协议,是违背法律规定的无效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