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6:38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61

马上注册,获得更多功能使用权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涉及吉林、辽宁、安徽3省,集资诈骗2亿余元、被骗群众达7000余人的吉林“新同舟”公司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特大案件,日前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新同舟”公司董事长杨皓翔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杨皓翔伙同罗洪芬等人,于2004年1月至2005年5月间,在未经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情况下,以吉林“新同舟”公司要开发新项目和发展合资造船厂缺少启动资金为幌子,向广大群众非法集资,并承诺给予10%左右的高额利息回报。案发时,集资诈骗总额已达2.01亿余元。
  公诉机关指控杨皓翔犯有集资诈骗罪,罗洪芬等27名被告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杨皓翔犯集资诈骗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27名被告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6年不等的刑罚。
  宣判后,杨皓翔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240331
分享至 : QQ空间
0 人收藏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