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6:08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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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年前,遇到意外车祸,通过手术挽救了自己的生命。 9年后,却突然发现自己的左肾丢了。患者将事故后为其做手术的医院推上了被告席,经过鉴定,结果是不属于医疗事故。
  1993年 3月 12日,徐某驾驶车辆发生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对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之后,徐某被及时送
往淄博矿务局昆仑医院,根据当时的伤情,医院及时为其进行了手术。医院在手术中见徐某脾破裂、胰尾挫裂伤、后腹膜血肿及左肾挫伤,遂行脾切除及胰腺修补术,手术顺利。后又转院进行了消炎等保守疗法。
  2002年 5月,徐某突然感到身体不适,并出现多种症状。经过医院检查,结论为左肾未显示、左肾缺如。徐某说什么也不能接受这个现实,又到多家医院进行检查,但结果依然没有改变。随后徐某将淄博矿务局昆仑医院告上了法庭。
  法院受理案件后,马上委托淄博市医学会对这起医疗争议进行鉴定。根据双方提供的材料及做的相关检查结果,医学会最后得出结论:不属于医疗事故。他们认为对术中诊断“左肾挫裂伤”证据不足,左侧正常肾区内无左肾,但是之前所有证据均不支持左侧肾缺如为手术所致。
  徐某得知这一消息后,对鉴定结果表示质疑 ,本想继续提出鉴定要求 ,因考虑到家庭的经济状况 ,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目前法院已经作出了批准撤回起诉的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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