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6:00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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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李文生 李献宏) 一房地产公司会计不满生活现状,为追求高质量生活,先后利用其掌管公司财务的便利从公司帐户取走三百多万用于个人挥霍。近日,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孟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
  2005年4月份以来,被告人孟某在安阳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从事现金出纳工作。安阳市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支付公司工程款和收取房款之便,授权孟某持单位介绍信、印章和本人身份证明到安阳市城市信用社多个网点开立储蓄账户,2007年7月,被告人孟某为达到占有公司财产供其个人挥霍的目的,利用其公司现金会计的职务便利,未经公司同意私自从公司的三个账号里先后取走3175319.9元后潜逃。
  潜逃期间,被告人孟某用早已制作好的假身份证化名为李润盛在四川绵阳大肆购买房屋、笔记本电脑、手机等贵重物品和进行个人消费等挥霍钱财。案发后被告人孟某携款3175319.9元已全部追回并已发还被害单位。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孟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由于被告人孟某积极退赔赃款,又系初犯,有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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