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5:56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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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石岩) 今天上午,因装载货物超高将过街天桥撞毁导致天桥主梁断裂的肇事司机张念东,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据悉,该案成为首例因货物超高撞桥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今年32岁的张念东是山东农民,今年5月10日他和王某受雇于朱某,驾驶朱某所有的解放牌半挂车运送一批塔吊架,运送地点是山东烟台到内蒙古包头市。12日凌晨1点左右,张念东驾驶装载有21节塔机标准节的解放牌重型半挂货车从京津塘高速公路东三环大钟寺出口出来驶入三环主路。当车由南向北行至东三环主路华威桥南人行过街天桥时,张念东明知车上所装载的货物超过规定高度,仍欲驾车通过该桥,致使半挂车所载货物撞击人行过街天桥,导致过街天桥主梁断裂。张念东于案发后通过电话向公安机关投案。
  据交管部门介绍,事故发生后,封闭了东三环部分主路、出入口,并向辅路分流,同时为了防止桥体坍塌,负责桥梁养护的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在东三环主路第二条车道内用支架将桥梁顶起固定,并码放隔离设施。当天,造成东三环主路事故危桥以南排队3.5公里,由于向辅路分流,一度造成严重交通拥堵。
  经有关部门鉴定,受损过街天桥梁主体结构损坏无法修复,必须更换主梁。5月13日夜间,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将主梁拆除,并委托其他单位重新制作T梁,其间该过街天桥停止使用,直至7月14日施工完毕正式放行。
  据介绍,此次事故过街天桥被撞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491000元,而间接经济损失则无法估量。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念东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明知自己驾驶装有超高物品的机动车可能对道路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由于轻信能够避免,导致了公共交通设施被损坏结果的发生,其行为危害了交通运输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触犯了刑法,已构成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依法应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鉴于张念东案发后自动投案,当庭自愿认罪,系自首,故对其所犯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判处张念东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宣判后,张念东表示当初并未想到自己的行为会有这样严重的后果,作为第一个被判刑的司机感觉很冤。对于是否上诉,他表示要考虑后再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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