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4:02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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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吴荣生  陈黎笋) 日前,盐城市城区人民法院就一起财产继承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对原被告争讼的父母死亡,赔偿金10.7万元依法予以分割。
  原告与两被告是谪亲兄妹,两被告出嫁后由原告一直与父母同住。一家人本也是相亲相爱,相安无事。今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致使父母双亡。经盐城市交巡逻警察大队调解,肇事方一次性赔偿10.7万元。在处理完父母的丧事后,面对巨额的赔偿金,兄妹三人产生了矛盾。原告认为老人一直是由其赡养的,两被告未尽赡养义务,更何况男女有别,这笔赔偿款应当由其一人继承,于是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支持。
  法院认为,继承权男女平等,两被告虽已出嫁,但仍应享有平等的继承权。鉴于原告与父母共同生活并尽了主要的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于是在扣除办理丧事的费用和父母生前所负债务的情况下,按以上原则对三兄妹进行了公平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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