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1:24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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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吴云 陈长权) 一患有复发性躁狂症的无业男子,为获取不义之财,谎称能帮人接到工程施工业务,骗取他人5万元巨款。11月4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刚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
  现年37岁的王刚,系江苏省高邮县人,大专文化,无业。2007年11月间,谎称可以帮助被害人黄某接到昌九城际铁路工程业务,以需要疏通人际关系为由,向黄某提出先支付5万元。黄某信以为真,在南昌市电信大楼附近一家饭店里,将现金5万元交给王刚。王刚拿到钱后将该款用于个人消费。案发后,王刚将现金5万元退赔给黄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手段,骗取他人现金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王刚经医学鉴定患有心境障碍,系部分责任能力行为人,可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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