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0:23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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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沈鹏 宋彩杨) 今天,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因劳资纠纷而引发的血案作出了一审宣判:被告人何某某因劳资纠纷杀死本公司管理部部长,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本案系因劳资纠纷引发,且何某某作案后有自首情节,故对其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何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7月1日,被告人何某某受聘于重庆市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管理部担任炊事员工作。2008年4月,何某某因要求增加工资,被公司安排回家休息,何认为已被公司解聘,遂多次找到公司要求补发一个月工资及加班费。2008年6月3日,何某某再次来到公司管理部办公室,找到部长徐某索要工资及加班费,双方交谈中发生争吵,何某某拿起管理部办公桌上的一把剪刀,持剪刀连续刺杀被害人致命部位,致其死亡。当日,何某某到九龙坡区分局九龙园派出所自首。
  本是劳资纠纷中的受害方,但却因采用极端的违法手段维权而惹出命案,不仅残忍地夺去了他人的生命,也使自己身陷牢狱。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提醒,希望广大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劳动者能够以此案为鉴,不要采取极端的违法手段维护权益,而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积极寻求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和社会援助机构的帮助,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同时也希望广大用人单位增强法律意识,依法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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