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20:11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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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胡晓瑜  马光中  谢逢生) 河南太康县农民李升在将别人打伤后,为了嫁祸于人,向对方索赔,竟忍痛加长了自己面部的伤口,造成轻伤。结果,太康法院查明了事实真相。李升不但要自担医疗费和鉴定费,还要向对方作出赔偿。
  今年46岁的农民李升与同村刘四两家素有积怨,而在同一学校念书的两家孩子又经常为琐事打斗。2002年6月下旬,刘四夫妇因为其儿子再一次被李升的孩子所打,便请人一同前往李家协商。但由于两家积怨较深,非但没有谈妥,反而激化了矛盾,由唇枪舌剑发展到大动干戈。厮打中,李升及其两个成年儿子将刘四夫妇打伤。刘四夫妇遂诉至法院,提出索赔。而李升也向法庭提交了其被原告打成轻伤的伤情鉴定,要求原告赔偿。
  法院在审查双方证据时发现,李升提供的鉴定部门出具的照片上,其面部纵长伤口的上半部分边缘不规则,属钝器所致,而该伤口的下半部分边缘却十分规则整齐,显然属锐器所致,整个伤口上下两部分特征变化陡然,其致伤工具与李升向法庭提供的“盖房用的板椽棍”不完全吻合。
  为查清此事,办案人员认真走访,反复调查,终于真相大白。原来,李升面部仅有一道不足2厘米的小伤口,根本构不成轻伤。可李升看到对方伤情较重,为达到不赔偿对方,反而能向对方索赔的目的,竟忍痛将自己面部伤口加长到4.9厘米,随后到鉴定部门进行治疗和伤情鉴定。此外他还以头疼、头晕为名要求医生开具了近2000元的医疗单据,以此向对方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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