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9:48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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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仲为君) 在大街上正常行走的十岁少年王强,做梦也不会想到竟祸从天降,客车上突然坠落的货包将其左腿砸成粉碎性骨折。近日,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肇事的司机仁建奎与其雇主吴君被判共同赔偿受害人王强人民币3000元。
  2002年11月24日中午,仁建奎出车返回后将车辆停在睢宁县李集镇府前街路边,并爬上车顶替乘客往下卸货物。放学回家的小学生王强正巧从客车旁经过时,一包货物突然从客车顶部坠落,恰巧砸中王强,造成其左腿粉碎性骨折,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仁建奎在支付部分医疗费用后,便不再过问。王强住院8天后,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未痊愈的情况下,主动出院回家休息治疗。医嘱还需进行第二次手术,费用大约需1500元。王强父母在长期协调无果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仁建奎和车主吴君共同赔偿医疗费、二次手术费等损失计5382.4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仁建奎违规将车辆占道停放街边卸货,且未设置任何警示标识,结果造成原告人身伤害,其行为具有过错。吴君对其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过错致人损害的后果,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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