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艺花园

2014-3-5 17:19:33 [db:作者] 法尊 发布者 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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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路琳艳) 2007年至2008年1月间,张文波在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附近租住地利用互联网非法向被害人彭某某、梁某等人销售假药。近日,张文波被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据了解,张文波的父亲在武汉开私人诊所,其曾吃过父亲开的治疗肝病的中药感觉效果不错。从老家武汉来京一直没有正式工作的张文波想到了用父亲的中药方销售假药挣钱。据张文波称,其在武汉某药业公司按照父亲的中药方抓药,然后联系中药加工厂将中草药加工成药丸并装瓶。在标签和外包装上印上假冒药批文号以及自己起的药名“祛毒清肝丸”字样。通过武汉的药厂把包装好的假冒中成药托运到其北京的暂住地。张文波通过网络对所售药品进行宣传称“祛毒清肝丸”具有清热解毒、促进肝功恢复等功能,等买主将钱汇入其用他人身份证开立的银行帐户后将药邮寄给买主。  
  经鉴定 ,“祛毒清肝丸”中不含有标签中所表明的有效成分,会贻误诊治,系假药,张文波非法获利人民币3580元。
  在庭审过程中,张文波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称自己是因为服用该药后有效果才想到将其推广。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文波明知是假药而予以销售,且其销售的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故判处张文波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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